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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等教育是中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水平对整个高等教育的质量水平有重要的影响。而质量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师资水平的高低。因此,有必要对民办高校的师资状况加以研究。由于民办高校教师与学校之间的聘用关系主要体现在双方签订的人事合约上,所以本研究以合约理论为基础,借鉴人际关系学派的研究成果,考查了学校与教师间现存的两种合约管理形式,学校对不同教师采取不同合约管理形式的原因;对代表自身与学校间基本关系的合约,教师的满意度情况;以及教师的合约满意度和激励因素、保健因素对教师工作稳定性的激励效果。最后,本研究发现: 1、民办高校采取组织合约和市场合约相混合的管理方式,组建了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相结合的混合型师资队伍,这是学校管理成本和管理产出相比较后的结果。 2、在合约不完全、教师与学校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教师来校任教前对学校真实情况的了解程度对教师的合约满意度有正的显著影响。 3、在教师与民办高校之间签订的合约是由民办高校制定的格式化合约的情况下,当教师在事后希望对合约进行调整而他们的意见不能被参照对合约进行调整时,会对教师的合约满意度产生负的显著影响。 4、教师的合约满意度对其工作稳定性有正的显著影响。 5、学校提供的激励因素和保健因素对教师的工作稳定性有正的显著影响,并且激励因素比保健因素对工作稳定性的影响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