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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负研究并不是一个新课题。国外很久之前便开始对税负的相关理论和实践进行研究,而且研究领域划分很细。我国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将税负问题作为一个重要的税收理论问题进行研究,但大多注重于宏观税负的研究,包括宏观税负对经济的影响以及宏观税负的国际比较等,微观税负方面主要是研究企业的税负情况,缺少从不同发展阶段这样一个视角出发,对整体税负设计不断做纵向调整研究。我国现正处在经济发展转轨时期的高速发展阶段向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阶段过渡,在设计和调整阶段性税负时,急需相关的理论作为指导。因此,本文选择该专题作为研究对象,希望在理论上能够对相关研究的空白有所填补,在实践上能够有利于我国税制改革的合理推进和税收政策的正确选择。
本文研究的逻辑是从理论到实践,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税负设计的一般原则,论述了税负设计的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以及如何在两大原则之间进行主动权衡的问题。
第二部分为不同主体税种税负特征及其对效率和公平的效应,论述了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的税负特征及各自对效率和公平的效应。一般来讲,效率目标的实现主要依靠流转税税负的合理设计,而公平目标的实现则主要依靠所得税(特别是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税负的合理设计。
第三部分论述了不同发展阶段的税负设计原则。本文认为,政府应该根据不同阶段的具体经济和社会变化情况,对效率和公平主动进行权衡,及时地进行税负调整。概括来讲,建国或独立初期的税负设计原则一般是比较强调公平原则,以维护刚建立的政权;社会矛盾缓和期的税负设计原则一般是强调和重视效率原则,以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矛盾加剧和暴露期的税负设计原则又会转向强调和重视社会公平,以缩小贫富差距、缓和社会矛盾。
第四部分通过对美、英、日、韩四国近代或现代不同发展阶段税负设计的实证分析,论证了本论文关于不同阶段税负设计是效率与公平主动性权衡的论点。总的来说,在论文论及时期,四国在追求经济发展的阶段,对公平和效率的衡量,都更加强调效率,在社会矛盾比较突出的特殊阶段则十分关注社会的公平目标。
第五部分为我国税负设计的回顾和政策建议。建国以来我国经历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两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在此期间我国的税制总共进行了 5 次重大的改革,相应地,税负设计实践也做了五次重大的变革。本文根据不同阶段税负设计的理论,对税负设计实践进行分析后发现,我国现阶段的税负设计还存在很多的不合理之处。为此,本文就现阶段税负设计应该遵循的原则以及具体的税负设计内容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