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表示型”犯罪行为民法效力研究——以合同诈骗罪为中心

来源 :西南财经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zneptune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实务中,存在很多刑民交叉的现象,因此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民事责任的现象也普遍存在。在故意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中,犯罪人一方面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另一方面构成侵权,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民事、刑事责任需要同时承担的情况,并无争议。可是对于合同诈骗这类犯罪来说,在构成犯罪的同时,合同是否有效,犯罪人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等,却引起了很大的争议。笔者认为,这是因为合同诈骗是由意思表示构成的犯罪,“意思表示型”犯罪行为在表现形式与犯罪后果方面较其他直接的身体行为引起的犯罪而言,有自己的特殊性。对特殊性的不了解,才导致了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这类犯罪所涉合同效力的错误理解。一方面,对于合同诈骗,刑法侧重评价当初行为人的主观心态,需要对行为人当初的非法占有目的进行惩罚,因而将此种不真诚的意思表示行为评价为犯罪。另一方面,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内心想要发生的私法效果表达于外的行为,只要当事人按照民法的规定做出了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内容不违反强行法规定),不管行为人的内心动机是什么,或者是否最终会履行义务,民法都承认其效力。因此,对于同一意思表示的行为,即使刑法认定其构成合同诈骗,同时又不影响该行为在民法上的效力,如何在法理上、逻辑上做到融会贯通,是本文想要研究的问题。对此,本文将分四章进行论述,第五章做简单总结。  第一章问题发生的原因——“意思表示型”犯罪行为的特殊性。“意思表示型”犯罪行为,不是指意思表示的内容本身违法导致的犯罪,而是犯罪行为人在意思表示的过程中,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根本就不打算履行承诺,而相对人基于对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信赖,已经履行了相应的义务,而行为人却拒绝履行承诺,刑法将行为人不真诚的意思表示行为评价为犯罪的情况。一方面,“意思表示型”犯罪行为是刑法将意思表示行为本身评价为构成犯罪,另一方面,意思表示又是民法上的概念,其存在效力认定的问题,因而才发生了意思表示是否因犯罪而当然无效的争论。意思表示作为一种言语行为,其本身不存在真假的问题,只有发生与没发生的问题,只要意思表示行为按照民法规定做出,民法即赋予其效力,也就是说,只有民法制度才是意思表示的效力源。在民法上,一般不考虑行为人做意思表示时的主观心态,即使行为人根本就不想履行义务,只要意思表示的内容不违反强制性规定,民法都承认意思表示具有效力。  第二章解决问题的基础——民法与刑法的不同特性。意思表示的效力判断,只能以民法为根据,于是就会产生“有效”与“犯罪”两种看似矛盾评价的现象。其实,刑法只能对诈骗行为人施加刑罚,本身并不能令行为人填补损害,因而其保护法益具有间接性;而民法能通过缔约过失责任或是违约责任直接弥补被害人的财产损失,其保护法益具有直接性。民法上将不真诚的意思表示行为认定为有效,并不是认为当初不真诚的意思表示行为就是合法的,其依然违反了民法上的诚实信用原则,只是民法依然承认其效力,以保护被害人的期待利益。民法、刑法对同一不真诚的意思表示行为的违法性判断是一致的,并不矛盾,至于民法的“容许”与刑法的“禁止”,只是民法、刑法二者在保护法益、维护法秩序统一的不同手段而已,即民法与刑法存在不同特性。  第三章解决问题的技术——法律解释。法规范中存在矛盾,其实是我们对法规范的理解不准确所致。“合同违法”一般是指合同的内容——即法律关系违反强制性规定,因而此类合同应当无效;对于意思表示行为违反自由、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轻微”违法情况,民法并不否定其意思表示的效力。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依然将诈骗行为人当初不想履行义务的合同认定为有效,其实也是民法对诈骗行为人的“惩罚”而已。合同有效对被害人来说能保护其期待利益,对加害人来说能强制其承担责任,因而承认合同有效,并不是民法对犯罪行为人的纵容,反而是民法具有柔性、妥当性的体现。  第四章解决问题的思考方法——利益衡量。利益衡量作为法官裁判的一种思考方法,其主要由法官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使用。在缔结契约的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因而会以构成犯罪为由否认合同的效力以逃避履行义务的责任,这时,法官就要进行利益衡量。认定合同无效,虽然有道德宣示和预防警示的作用,但其实质上会减轻诈骗行为人的民事责任,是对犯罪行为人的纵容;认定合同有效,强制诈骗行为人继续履行义务或承担违约责任,不仅能保护相对人的期待利益,也能抑制诈骗行为人的“耍赖”行为,从整体上来看,这也有利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因而在将行为人定罪的情况下,再承认合同的效力,能将刑法和民法手段有效结合起来,共同保护当事人和社会公共利益。
其他文献
本文重点研究的制毒物品,是毒品犯罪存在的根本性前提,打击制毒物品犯罪,是有效遏制毒品犯罪源头最为有效的手段。目前,我国制毒物品犯罪日益猖獗,不仅诱发大量刑事犯罪案件和社会
国外工程获取原始资料与编写岩土工程勘测报告,执行的标准体系的不一致性,将导致岩土工程勘测报告的转换与翻译问题。该文在比较中外标准体系的主要差异之后,浅析了土分类体
期刊
在我国刑法典中,存在一定数量的“其他”行为表述。“其他”行为是立法者出于严密刑事法网,防止“法外遗奸”,而采用的具有兜底性质的表述。这一立法表述因其适应性与灵活性,成为
在中国农民问题是一切问题的总根源,而农民问题中的土地问题又是其关键所在。本文以邯郸市永年县地区土地改革作为研究个案,力图以马克思理论为思想指导,以书籍、档案、口述材料
趋利避害是人类的天性,无论处在什么样的时代背景之下,人类对利益孜孜不倦的追求都是永恒的真理。而在每个社会成员追求自身利益的时候,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利益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这
该文从挂篮荷载计算、施工流程、支座及临时固结施工、挂篮安装及试验、合拢段施工、模板制作安装、钢筋安装、混凝土的浇筑及养生、测量监控等方面人手,介绍了S226海滨大桥
该文从挂篮荷载计算、施工流程、支座及临时固结施工、挂篮安装及试验、合拢段施工、模板制作安装、钢筋安装、混凝土的浇筑及养生、测量监控等方面人手,介绍了S226海滨大桥
我与大家交流的内容是关于推进我国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中三个重要环节,即通过行政措施来强化专项检查:采取行政与市场相结合的办法实施建筑能效测评与绿色建筑等级评估,
该文从挂篮荷载计算、施工流程、支座及临时固结施工、挂篮安装及试验、合拢段施工、模板制作安装、钢筋安装、混凝土的浇筑及养生、测量监控等方面人手,介绍了S226海滨大桥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与发展,我国经济取得了飞速的发展。经济的发展对资源和能源提出了更多的需求,而众所周知,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均资源严重不足,再加上20世纪末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