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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朱理学"信"观念是对原始儒学的接着讲,一方面理学家们所讨论的仍旧是"忠"与"信"、"诚"与"信"、"五常之信"等儒家传统范畴,但是另一方面也依据理学的思维架构对这些传统范畴进行了创造性转化。自二程兄弟倡明道学,"理"成为最高的哲学范畴,但是这却造成了儒家传统"信"观念内部的冲突,即一方面"仁义礼智信"五者并称,理学家直指"性即理",又认为"仁义礼智"四者便是"人性之纲";另一方面"忠信"连用,而"忠信"常与"孝慈"并提,虽然同样是非常重要的伦理范畴,但是在理学的思想世界中处于略低的位次。于是"信"观念自身在理学的思维世界中产生了某种冲突。二程首先便意识到这个问题,一方面提出"尽己之谓忠,以实之谓信",接着讲儒家的"忠信"观念;而另一方面又提出"四端不及信"的问题,即孟子提出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四端,仁义礼智四者皆有开端惟独"信"无端。"四端不及信"问题正是二程对"信"观念与理学思想冲突的一种思考以及解决的尝试。这种矛盾在二程这里仅仅初露端倪,问题的真正展开则有赖于朱熹、陈淳师徒。朱子意识到二程对"四端不及信"问题的探讨似有将"五常之信"与"忠信之信"割裂开来之嫌,他尝试使用儒家经典中的"忠信"统合"信"观念体系,提出一个"地头"说,也即按照"信"的不同作用范围,从"心"、"理"、"事"三方面阐述了 "信"观念。朱子之意不过是说"信"只是一个"信",只是因其作用范围不同而似有层次的不同,因而一方面有"五常之信",另一方面则有"忠信"并提。陈淳对这个问题则探讨的更彻底,他直接将"信"分为体与用两个层面,"五常之信"不过是"信"之体,"忠信"之"信"则是信之用,体与用两个层次的"信"观念地位有异自然不用惊疑。程朱理学对"信"观念的探讨,还有其独创之处,那便是"自信"。二程之学先是以一种怀疑精神开其端,在怀疑过程中格物穷理,思索事物的所以然之理与所当然之则,从而最终自信无疑。朱子受二程这种思想的影响,将"信"观念与致知、穷理联系起来,同样赞同学者应当自信。但是他们这种"信"观念的建立过程却有着明显的差异,二程通过由疑而信的过程指出"觉悟便是信","自信"观念还仅仅表现为理之得于吾心的自足,因而有了一种强烈的怀疑精神;而朱子虽然同样有取于由疑而信的历程,但他主要还是通过对儒家经典的重新阐释,以"忠信"统合儒家诸"信",从理之得于心蕴而未发的角度发展出自信,这种自信仍然具有道德属性。这种自信不仅是对真理的认知,同样也是对真理的践行,朱子 "自信"观念表现出了北宋以来形成的"以天下为己任"的精神。陈淳虽然也偶有提及"自信",但是他所谓的自信"只是推广程子及集注之意,而不敢有加焉",也即是对程朱理学的忠实继承,可以说他承继着传播理学的使命感,然而二程那种怀疑精神却丧失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