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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致使构式作为普遍存在的致使情景的表达方式,受到了国内外学者的普遍关注。致使构式本身就是一个形式-意义配对体,其意义来自于事件结构框架内部子事件之间的致使关系,而它的形式则具有多样性,即投射为不同类型的致使句。已有的关于致使句或致使句式的研究大多集中在那些具有显性致使标记的句式上,是对已然的具体句型的描述和分析,因而在概括性和普遍性上稍显薄弱。本文以构式语法为理论基础,在确定致使构式的定义、构成及其范围的前提下,根据致使构式自身的几大要素对现代汉语致使构式论元实现的不同类型进行了阐述。 国内外学者对致使构式的认识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理论方面的探讨,如致使构式功能范畴的建立;认知语言学背景下致使构式对致使情景的概念化和主观化;致使范畴的建构等。二是对现代汉语致使句或致使句式的研究,这些研究有的从历时的角度对致使词汇的产生及其演变进行了探讨,有的从三个平面的角度对致使句式的构成要素进行了分析,还有的从二语习得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概括来讲,现有的研究成果对具体句型的论元实现着墨较多,比如讨论"动结式的论元实现"的文章和专著较多,而对整个致使构式的论元实现却关注得较少。认为,这是因为致使构式所投射的句子类型形式各异、句型多变,难以将它们归于一个统一的原则,再加上有些致使句根本没有显性致使标记,这为致使句语料的搜集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因此致使构式的论元实现缺乏一个统一的、有效的解释。 本文通过对致使构式进行语义分解,将其构成概括为四大要素:致使者、致使方式、致使对象和致使结果,并以此作为判断其论元实现的依据。通过对有关语料的考察发现,致使构式的论元与相关动词的参与者角色之间存在着三种关系:论元一致、论元增容和论元蕴涵,其中,增容和蕴涵主要是相对于动词的参与者角色来说的。这表明在致使构式的论元实现过程中,是构式而不是动词发挥着关键作用,即构式作为形式-意义配对体,能够左右致使句的形成,当动词语义框架内的参与者角色不足以填补四大要素的位置时,构式能够提供额外论元以补足语义对句法的强制性要求;当动词的参与者角色不能为致使句的形成做出贡献时,这部分参与者角色往往被构式剪切或遮蔽,从而形成论元蕴涵。 本文共分为七章。第1章对致使构式、论元结构以及所涉及到的一些术语进行了说明,并初步提出了致使构式论元实现的相关问题。本文对现代汉语致使构式的考察主要集中在致使句上,并且对致使句的划分没有遵循以往的惯例--从致使标记的角度将其划分为几大类型,而是根据论元数目的多寡划分为三类:论元一致、论元增容和论元蕴涵,为了更好地说明这三种类型的不同,在举例过程中同样借助了"使"字句、"把"字句、使成句、"V得"结构等说法,以便读者对构式语法视角下的论元实现有一个较为直观的把握。本章还对国内外的研究进行了简单的回顾,认为国内早期语言学家对致使构式的认识虽然较为零散但见解十分深刻,直至今天,对于他们所讨论的问题,仍然未能给出较好的说明,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本文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前人所留下的探索的足迹。 第2章简单论述了本文的理论基础:认知语言学及其相关原理,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构式语法。构式语法作为一般原理,是贯穿本文的一条主线,对于致使构式的论元实现具有指导意义。 第3章对致使构式的构成、标记及其类型做出了较为深入的说明。首先对致使构式的双事件结构的表现形式和层次性进行了分析;其次考察了致使构式的构成要素,并对必有要素和可有要素的划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再次对致使标记问题做出了回答,并将致使标记的范围限定在"使"字句和"把"字句内;最后在对已有的研究进行归纳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本文对致使构式的分类。 第4章至第6章详细论述了三种类型的致使构式。第4章对论元一致现象进行了考察,在展开论述之前对构式与动词的关系作出了说明,当动词与所在构式之间具有一致性时,其参与者角色与构式论元之间能够一一熔合,当动词与构式不能匹配时,由构式对动词进行压制,这种压制包括两个方面:动词语义以及动词参与者角色的数目。本章还对论元实现的原则及其联接模式进行了探讨,在博采众家之长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关于论元实现过程中所遵循的原则。由于论元一致现象体现了致使构式从语义向句法的典型投射,因而选取了几种具有代表性的致使句,并据此说明论元一致的表现情形。 第5章主要探讨了论元增容现象。国内外学者对论元增容早有论述,但是并未将致使构式的论元增容进行系统的阐述。本章首先总结了以往的研究,并对论元增容进行了界定;其次对致使构式论元增容的存在和存在的理据进行了阐释;最后对论元增容的表现形式进行了逐一的考察。本章对论元增容类型的举例说明仍然借鉴了国内已有的一些名称,比如"把"字句、使成句、反转致使结构等。这样做的目的在于能够较为具体、较为直观地对论元增容现象进行表述和理解。 第6章从构式和动词两个层面对论元蕴涵现象进行了考察,并对论元蕴涵的动因做出了初步的解释。借助于语料发现致使者、致使对象和致使结果作为致使构式的三大论元都可能发生论元蕴涵,而动词层面的论元蕴涵相比于构式更为普遍,这与构式对动词语义及其参与者角色的压制有关。本章从语义复原、语用分析、语篇突显等角度对论元蕴涵的动因进行了分析。事实上,不仅是论元蕴涵,前面所提到的论元增容同样要受到语义、语用、语篇等的影响,因此第6章有关动因的论述实际上适用于对论元实现的整体说明。 第7章简单介绍了致使构式在二语教学和二语习得过程中的实践价值,以及本文的研究意义和不足之处,最后对构式语法与现代汉语的结合进行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