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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谐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看病难、看病贵”的今天,农民由于医疗保障水平和平均收入水平均偏低以及医疗卫生资源匮乏等原因,“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普遍。为此,应强化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调整卫生资源布局,加快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与卫生服务体系建立,规范发展各类补充医疗保险项目,以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和谐社会与农村建设。长期以来,我国存在着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城乡差距,导致在城乡之间实行了不同的二元医疗保障结构,并且公共政策和资源都向城市倾斜,致使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严重滞后,医疗保障制度缺失,已从原先的“合作医疗”退化为“家庭保障”;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必将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
本文从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创新的背景入手,分析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出的必然性。并以廊坊市农村医疗保险制度为个案,系统阐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创新特点和政府在农村医疗保障中的责任回归问题:通过分析农村医疗保险作为一种公共产品的特殊属性,探讨农村医疗保险的多元化供给方式,提出在我国农村医疗保险供给严重不足的情况下,确立以政府供给为主导,市场供给和志愿事业组织供给为补充的多元化供给模式,将是完善农村医疗保险体系的必由之路。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一直是廊坊乃至全国农村卫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文章通过对廊坊农村一定范围的调查研究分析,探讨农村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所面临的问题与阻力,并提出建议和政策主张。当前农村的合作医疗改革刚刚起步,国家在城市和农村实施不同的医疗保障制度,但是我国医疗保障的最终目标应该是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阐述对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的内容、步骤等。同时,主张分阶段、分区域地实现城乡医疗保障的一体化:首先建立常设的医疗保障管理机构,然后进行医疗资源的城乡合理分配,最后实现医疗保障筹资的城乡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