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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能源战略实施以煤为基础,多元发展;维持以煤为主体,电力为中心,油气、新能源全面发展一次能源结构,优化二次能源结构,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和清洁性。可以看出煤炭仍是我国主要能源,在未来的几十年内,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不会发生显著变化。目前,我国经济高速发展,能源需求增长过快,造成煤、电、油供应紧张,煤炭资源呈现供不应求局面,据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于2004年11月发布信息中国能源消费位居世界第二,占世界能源消费总量11%,原煤产量位居世界之首。
煤炭资源的合理配置流转是通过煤炭矿业权在市场经济中的流转来实现的。矿业权没有独立的实体形态,必须依托矿产资源实物资产。煤炭矿业权是从煤炭资源所有权中派生出来的一种对煤炭资源进行勘查、开采的权利。煤炭矿业权包括煤炭探矿权和煤炭采矿权。目前我国煤炭采矿权流转面临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煤炭资源的合理配置与有效利用,造成了许多破坏性的后果,如事故多发、环境恶化、资源浪费、小散乱差、效率低下等等。
煤炭矿业权的设立使煤炭资源所有权能够与煤炭探矿权、煤炭开采权相分离,通过煤炭矿业权在市场中流转来引渡煤炭资源实物资产,实现煤炭资源资产的配置。煤炭采矿权流转的规范对于煤炭行业优化、煤炭资源配置以及煤炭市场效率的提高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目前有关煤炭开采权流转的三个方面都存在着各种问题:中国煤炭采矿权流转管理制度不完善;中国煤炭采矿权流转方式落后;中国煤炭采矿权流转价值评估方法需改善。分别从各方面进行分析,找到各方面的问题关键所在,再将这些问题整合起来系统研究,最终找到规范我国煤炭采矿权流转的系统化的对策方案,对我国改善我国煤炭行业的现状,促进我国煤炭资源高效、合理配置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
本文的目的是分别从各方面进行分析,找到各方面的问题关键所在,再将这些问题整合起来系统研究,最终找到规范我国煤炭采矿权流转的系统化的对策方案,对我国改善我国煤炭行业的现状,促进我国煤炭资源高效、合理配置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论文对通过研究国外发达国家煤炭采矿权流转管理制度,结合我国煤炭采矿权流转管理制度现状,找到了目前我国煤炭采矿权流转管理制度所存在的问题;中国煤炭采矿权各级管理机构权责不清晰;中国煤炭采矿权出让制度不完善;中国采矿权转让限制条件过于严格;中国煤炭采矿权取得费定价不合理;中国煤炭采矿权流转相关税费制度不合理。
论文分别对国内外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煤炭采矿权流转方式进行了归纳分析,发现中国煤炭采矿权非市场方式出让的煤炭采矿权还占多数;对煤炭采矿权流转市场的限制仍很多;许多煤炭采矿权流转方式的具体操作方法有待规范。
论文对目前在国内外煤炭采矿权评估所采用的方法进行了逐一探讨,分析了每种方法的优缺点,最后确认实物期权法是最适合煤炭采矿权价值评估的方法。中国煤炭采矿权评估同样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中国煤炭采矿权价值评估体系不健全;中国煤炭采矿权价值评估方法有待完善;现行煤炭采矿权价值评估方法过于单一。
最后,文章在总结三个方面的分析后分别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改进意见:
在煤炭采矿权流转管理制度方面,明确各级煤管部门的权责关系;完善煤炭采矿权出让制度;逐步放宽对煤炭采矿权流转的限制条件;合理制定煤炭采矿权出让费率及收取方式;取消煤炭资源补偿费:制定逐年累加的按单位面积收取的矿业权使用费;明确各项税费收取的原因及用途。
在煤炭采矿权流转方式方面,建立委托与招标拍卖相结合的煤炭采矿权出让方式;建立多种方式灵活应用的煤炭采矿权转让方式。
在煤炭采矿权价值评估方法、体系方面,完善并应用煤炭采矿权的实物期权估价法;建立多种评估方法综合使用的合理评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