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地方教育行政体制改革既是一个实践性问题,更是一个理论性问题。通过解读我国社会转型期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历程,论文分析了中国教育行政体制的现状和问题,对改革作出了基本判断。然后比较了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理论范式,明确了教育行政价值取向。在此基础上通过实证研究和系统分析,分别研究了教育行政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这两个紧密相关的地方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制度创新建议和改革思路。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教育行政体制改革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分析对比一般行政体制改革和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进程可以看出,二者之间既不是同步的,也不是一一对应的,甚至出现不合拍、不一致的情形。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问题上,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间的教育行政权力和责任配置的不对称格局。改革基本上是由中央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全国各地“一刀切”、一个标准。在城乡二元结构大背景下,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也不可避免地形成城乡二元分治的格局。“无所不管”的教育行政职能没有实质性转变,教育行政机构改革也就没有实质性的进展。教育行政体制改革制度创新不足,缺乏有力的行政理论支撑。教育行政人员的行政理念和素质制约着改革的成效,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明确教育行政改革的理论是改革成功的基础,教育行政价值选择关系到改革成败。论文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是我国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理论基础,而我国的教育行政价值是包含工具性价值和目的性价值两个层次的体系,其中,工具性价值包括“公平、效率和秩序”;而目的性价值是“人本、责任和服务”。
地方教育行政职能转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教育行政职能范围的厘定,二是教育行政职权职责的纵向、横向配置,三是教育行政方式的转变和行政程序的合法性完善。实地研究表明,B市及其所辖区、县两级教育行政职能都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出在“为什么管”、“管什么”和“怎么管”几个方面。具体表现为教育行政职能重心没有转换到服务上来,教育管理职能范围太宽,职能配置不合理,行政方式和程序不科学,对教育行政职能的配置和行使缺少有效制约。要转变地方教育行政职能,制度创新是必由路径。
在教育行政实践中,作为教育行政主体的地方各级教育行政机构都存在各种问题。只有不断推进机构改革,使其机构设置科学合理,组织结构不断优化,运转机制灵活、高效,才能履行好教育行政职能。依照地方教育行政机构的组织原则,改革的思路是,为提高教育行政规划和决策能力,成立地方各级教育决策委员会;调整各级教育行政机构的内部处室设置,增加专业处室编制,强化服务职能;进一步调整市级与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分工;协调好各级教育管理中的党政关系;设立地方教育管理的各个专业咨询机构,发展教育中介组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