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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对股东行为、公司治理效果至关重要。在关于股权结构对股东行为影响研究中,关联交易是衡量股东行为选择的重要方式之一。各学者从股东持股比例角度,认为控股股东通过关联交易侵占其他股东利益,其他股东通过股权制衡对关联交易发挥抑制作用。近年来,随着股权结构的纵向延伸,大股东关系对股东行为、公司治理的作用机制引起人们广泛关注。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从关系层面考虑股权优化问题。那么从关系角度看,大股东关系的存在状态是否影响对关联交易的抑制作用?本文试图通过引入大股东社会资本,以社会资本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为基础,探讨大股东关系对关联交易的抑制效应问题,明确关系层面上大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 本文以我国2008-2013年A股上市公司10748个公司数据为样本,以大股东关系的存在属性、大股东的关系密度以及控股股东的关系强度作为解释变量,以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规模、可操纵性应计利润作为被解释变量,通过建立线性回归模型以及中介效应模型对大股东关系与关联交易规模的相关性进行实证检验。根据研究结果,得出如下基本结论: 由大股东关系与关联交易规模的实证检验可知,大股东关系的存在将强化对关联交易的抑制作用。大股东的关系密度越大,认知型社会资本使关联大股东具有更高水平的信任感,增强积极参与监督治理的动机,结构型社会资本所带来的信息优势和控制权优势加强大股东对关联交易的识别能力和决策能力,发挥抑制关联交易的作用。此外,关联控股股东的利益诉求具有两面性,一方面由于信任壁垒的存在,他们具有积极参与监督治理的动机;但是另一方面,由于控制权私利的存在,较之于其他股东具有负外部性,他们借助结构型社会资本的资源优势,通过合谋开展关联交易谋取私有收益,减弱对关联交易的抑制效应。 由关联交易抑制效应的经济后果可知,当公司存在大股东关系时,大股东通过抑制关联交易提高公司盈余质量。当大股东的关系密度增大时,大股东通过抑制关联交易提高公司盈余质量。但关联控股股东由于利益诉求的两面性,不会显著地通过抑制关联交易提高盈余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