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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国人口多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城市、工业和各类基础建设对土地需求急剧增加,盲目大量征用土地和农业结构调整等导致全国耕地面积大幅度减少,人口增长与耕地减少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化。不合理的供地与用地制度导致供需矛盾关系紧张和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大量征地导致大量失地农民,大量失地农民的维权抗争又引发诸多矛盾,危及社会稳定,土地矛盾已成为税费改革之后农民上访的头号焦点。
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了旧封建的土地私有制,建立土地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突显和多发时期,社会呈现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关系复杂化的格局,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利益相互博弈。现行的土地法律制度源于计划经济时代,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存在着诸多漏洞,土地法赋予了政府将土地资源管理、土地收益、土地监督等权能集于一身,往往在利益的驱动下维护作为强势的地方政府、用地部门、集体组织等得益,而农民天然地处于弱势地位土地权益受侵害。
本研究以唯物主义矛盾论为指导,运用大量的实证事例,在分析土地资源管理的突出矛盾的基础上,深入反思我国现行土地制度,剖析矛盾产生的根源,并提出解决土地矛盾的方法。当前,我国在耕地保护、土地利用规划、土地供给、土地征用、土地利用、土地监察等方面存在诸多的矛盾,这些矛盾构成矛盾群,矛盾群内部及矛盾群相互之间关系复杂,有的矛盾己相当突出,如果处理不好,将直接影响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土地矛盾产生的重要根源:一是我国土地管理法律制度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表现在: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制度缺陷、土地宏观调控机制失灵、耕地保护制度漏洞、土地征用制度存在缺陷、土地行政管理借位与缺位;二是社会主体多元化、利益格局分化与土地利益机制缺陷;三是税费制度制度存在漏洞等等。根据笔者多年工作经验,探讨性地提出解决我国土地矛盾的根本措施是改革和完善现行土地管理法律及税费管理制度等,包括改革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制度、强化土地宏观调控机制、完善征地制度、改革土地行政管理监督机制、改革土地收益分配制度、税收分配制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