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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普遍存在着失信现象,如逃废债务、乘车逃票、考试作弊、论文剽窃、歌星假唱,尤其是企业的信用缺失已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发展和金融安全的“瓶颈”。诚信档案作为诚信状况的真实记录,正是社会信用体系得以确立的物质基础,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但是,诚信档案作为一项特殊的专门档案,学术领域对其管理体系的研究远远不够,导致诚信档案管理在操作层面上非常混乱。因此,急需把诚信档案管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全面规划,加强宏观体系建设。 诚信档案管理体系建设不仅有着社会的迫切性,而且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近年来,我国诚信档案管理实践逐步展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迅猛发展,市场中介服务体系日益健全,社会对诚信问题高度重视,群众监督意识不断增强,这些使得我国诚信档案管理体系建设已经具备了现实的可行性。 尽管如此,我国诚信档案管理体系建设目前还存在诸多问题。尚没有一部系统规范信用活动和诚信档案管理的专门法律,尚未建立专门的权威机构来统管全国的诚信档案工作,诚信档案管理和诚信等级评估缺乏具体的标准规范,分散在各部门的诚信档案信息不能互通共享,档案工作中存在个别的弄虚作假,诚信意识和诚信档案意识淡薄。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我国诚信档案管理体系建设的对策,包括规划设想和措施建议。在规划设想方面,坚持“以弘扬社会正气、营造诚信氛围为主,切实解决缺失信用无人抓、不讲道德无人管的状况”的指导思想。坚持“央行数据库与社会诚信机构增值服务有效结合,个人、企业和政府的诚信档案区别管理”的基本原则。坚持“超前意识、前端控制,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一标准、整合共享,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基本思路。坚持“建立起覆盖全国各地、部门整体联动、征信快捷方便、信息传输及时、资料真实有效、结果客观公正的诚信档案管理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的总体目标。 在措施建议方面,主张通过制定数据保护法、社会诚信机构法、诚信档案管理法,实现诚信档案管理的有法可依;通过原有编制的重新组合成立专门的诚信档案管理机构,实现诚信档案业务的集中指导和分布管理;通过制定诚信档案信息内容标准、整理流程标准、信息组织标准和信息传输标准,实现诚信档案管理的标准化;通过建立诚信档案数据库、编制诚信档案检索工具、建立诚信信息网,实现诚信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通过发展诚信评级事业、建立监督惩罚机制、做好调研更新工作,维护诚信档案内容的准确公正;通过道德教育、法律约束、诚信档案的开发利用,强化社会诚信观念与诚信档案意识。 本文除了研究诚信档案管理体系之外,还探讨了诚信档案管理模式,即诚信档案由谁、采取什么方式、运行何种机制进行管理。诚信档案管理模式直接与信用体系构建的思路相关,由于现阶段我国各地的信用体系建设在侧重点上有所不同,因此各地模式并不一致,诚信档案管理各行其是。然而,诚信档案发挥作用的程度取决于其所包含的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这就要求实现诚信档案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一体化管理。因此,选择一个适合我国国情的统一的诚信档案管理模式十分重要。 目前,国外诚信档案管理模式主要有美国模式、欧洲模式和日本模式三种。美国模式是诚信档案管理由资信公司通过完全商业化的运作方式实现,欧洲模式是由中央银行或金融监管部门的内设机构通过非商业化的运作方式实现,日本模式是主要由银行协会建立的会员制征信机构实现。但是每种模式各有利弊,各有其适应的社会文化环境,我国绝不能照抄照搬。 结合我国国情和信用体系发育现状,笔者认为,我国诚信档案管理模式应该是“政府引导扶持为主、社会诚信机构自主竞争为补充,商业化运作为主、非商业化运作为补充的相对集中式管理”。这种模式一方面由央行引领组建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各金融机构向央行义务提供信用信息,央行为各金融机构无偿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另一方面由社会诚信机构在央行信用信息的基础上添加上公安、工商等其他诚信信息,并进行诚信评级、信息加工等等,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个性化的有偿服务。也就是说,央行集中做信贷信息,为各金融机构提供无偿服务,而社会诚信机构做信贷以外的信息,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个性化的有偿服务。央行数据库与社会诚信机构在增值服务、衍生性服务等方面结合起来,实现有效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