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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差距不断拉大、贫富分化、经济结构失衡和社会对立等问题的普遍存在,使“包容性增长”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重要话题。然而,目前国内外对“包容性增长”的理论研究与和政策实践均存在诸般缺陷。因此,本文以包容性增长为题,在对包容性增长的历史起源、发展过程、相关理论及国内外对包容性增长道路的实践探索等进行回顾与总结的基础上,对包容性增长的内涵和定义进行了重新归纳、整理与提炼,提出“包容性增长”的定义和核心内涵是“增长”和“公平”的统一;并由此构建了“包容性经济增长指数”。已有研究对包容性增长的度量实质是对经济增长过程中的“社会包容程度”计算“评价值”,与此不同,本文构建的“包容性经济增长指数”既充分描述了“包容性增长”的内涵,又直观地体现“包容性增长”两个核心内容——“社会公平”与“经济增长”,由此可以更方便地分析“财政支出”对“包容性增长”的影响,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本文利用度量“差距”的指数——“泰尔指数”构建了一个“社会公平指数”,把“社会公平”细分为“教育公平”、“医疗卫生公平”、“就业公平”、“社会保障公平”、“收入分配公平”五类,并对我国2003-2010年的“教育公平指数”、“医疗卫生公平指数”、“就业公平指数”、“社会保障公平指数”、“收入分配公平指数”、“总的社会公平指数”及“包容性经济增长指数”进行了测算。利用“泰尔指数”反映“群体差距”这一特点来构建“公平指数”,并归纳、完善了一套便于运用“泰尔指数”方法、满足较高精确度度量要求的“社会公平”指标体系,提出了包含“教育公平”、“医疗卫生公平”、“就业公平”、“社会保障公平”、“收入分配公平”五个方面、共5类21个指标的“社会公平”评价指标体系。这一指标体系更有利于运用“泰尔指数”方法进行相对精确的数量分析。在上述基础上,本文分析了财政支出对于我国包容性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并利用协整检验和HP滤波方法分析了“包容性经济增长指数”与多项财政支出指标之间的关系,其政策含义是要加大地方财政科技支出、中央财政在科技、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方面以及地方财政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支出规模;同时,要调整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的支付时间和使用方式,使其发挥对包容性经济增长的当期效果,以促进我国包容性的经济增长。在研究方法上采用相对精确的计量分析方法——泰尔指数法、协整和HP滤波分析法,而不是传统的主观评价打分法,使得对于指标的测算结果、得出的结论更加客观,这也是本文的一个创新之处。最后,本文揭示了基于包容性经济增长的要求我国现行财政支出政策的三点不足:一是人均财政支出规模有限且区域不平衡严重;二是财政性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科技等方面支出占GDP的比例不高,相对于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尚有很大差距;三是人均财政性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就业以及科技支出区域不平衡现象严重,由此提出了优化我国财政支出政策的三项措施:一是要提高财政性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就业与科技支出的比例;优化财政支出区域结构,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平衡各省之间、城乡之间、东部与西部地区之间的差距,以促进包容性增长;二是要改革财政投资模式,引入金融机构贷款资金,要充分运用好金融杠杆作用,把金融机构的贷款资金引入到教育、医疗、科技和社会保障工作中来,以促进包容性增长;三是要深化教育等领域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科技投资,以促进包容性增长。这些措施更加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产品供给的体制机制创新要求,也为当前的“补短板”政策提供了方向上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