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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塞尔是美国当代著名哲学家,在其成名作《言语行为》当中,塞尔在言语行为理论的框架中,通过对格赖斯意义理论的批判,提出了他早期的意义理论。不过,他随后意识到,其早期的意义理论存在和格赖斯相似的问题。鉴于此,在之后的重要著作《意向性》当中,塞尔修正了其早期的意义理论,从而发展出了一套以意向性理论为基础的成熟意义理论。在《意向性》当中,塞尔表明,语言哲学乃是心灵哲学的一个分支,语言表征来自于心灵表征,语言是一种派生的意向性。在完成《意向性》之后,塞尔转向了对心灵哲学的研究,但他并没有停止对语言和意义问题的思考。他近来日益突出了从心灵哲学以及认知科学的角度对语言及意义的分析,从人的认知发展的角度来考察语言意义的产生及其对心灵认知的作用,这使得他的意义理论不断完善且更具说服力。一方面,由于塞尔的意义理论有前后期之别,所以对他的意义理论的研究需要展现出这一变化过程及其内在的逻辑理路。另一方面,塞尔后期将语言哲学看成是心灵哲学的分支,所以对他的意义理论的探究必须以他的心灵哲学为基础。本文通过对以上两个方面的阐述,重点探讨了塞尔如何将语言意义奠基于心灵意向性之上,以及他如何从认知科学的角度来解释语言及其意义,表明了这一进路的意义理论有助于我们理解语言与心灵认知之间的关系。本文共分为四章内容。第一章系统阐述了塞尔意义理论的思想渊源和发展阶段。首先,从总体上说明了意义理论在语言哲学中的地位以及意义研究的两种进路;其次,阐明了塞尔意义理论的思想渊源与出发点,展现其在塞尔语言哲学中的坐标位置;最后,勾勒出了塞尔意义理论的转变过程,即从《言语行为》中的早期意义理论转变到《意向性》中的成熟意义理论。第二章详细考察了塞尔意向性意义理论的核心内容及其认知基础。在阐明了心灵意向性的本质、结构以及理解意向性的关键之后,仔细剖析了语言意义怎样从心灵的意向性派生而来。随后又立足于塞尔的心灵哲学思想,对意向性意义理论的认知基础展开了充分讨论。第三章旨在阐述塞尔对自己的意向主义意义理论所做的辩护。塞尔回应了他在认知基础分析中存在的某些争议,同时反驳了以普特南为代表的语义外在论和以奎因为代表的意义怀疑论。在第四章中,本文对塞尔的意向性意义理论展开了批判性的讨论,展现了塞尔意义理论的重要价值,这主要体现在它突出了心灵的基础地位,有助于我们理解语言在心灵认知中的作用和机制,同时,塞尔的意向性意义理论在某种程度上还对两种主要的意义探究进路进行了综合,吸收了各自的长处,而克服了相应的缺陷。但是,本文也指出了塞尔意义理论面临的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作为意义理论基础的意向性问题在心灵哲学当中还存在一定争议;二是塞尔对意向性立场的贯彻并不彻底,他对意义与约定的相关表述存在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