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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际金融业的发展来看,以美、日为代表的一大批国家在经历了严格的分业经营体制后,已经纷纷转向了混业经营模式,混业经营已经成为当今金融业的发展趋势。我国金融业目前仍然实行分业经营体制,但是从实践来看,已存在各种各样的混业经营形式,因此我国的分业经营也存在向混业经营转变的必然性和内在要求。实际上对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趋势已基本上没有争议,因此本文的核心并不是分析实行混业经营的必然性,而是分析在混业经营的前提下,我们应该实行怎样的具体经营模式。混业经营模式有金融控股公司和全能银行两种,本文在分析各自的优缺点以及结合我国的现实状况后,指出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国目前的最佳选择,同时本文也进行了深化的分析,即在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下,我们目前应该选择纯粹型的而不是事业型的金融控股公司。
本文采取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析。在理论上,提出了实行混业经营的理论基础,即金融功能理论、规模经济理论、资产专用性理论以及风险分散理论,这些理论的提出并不是专门针对混业经营的,但是理论内容却为混业经营提供了基础;同时对于金融控股公司和全能银行,也从理论上分析了各自的组织结构、缺陷等方面。在实践上,本文借鉴了国际主流银行的经营模式并加以分析,从中得出对我国银行混业经营的启示。在此思路下,本文共分成四章进行分析:
第一章简要介绍了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必然趋势,从介绍西方金融业经营模式的历史发展开始,分析了混业经营的必然性,并且比较了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各自的优势和劣势,最后具体分析了混业经营的必然性,从而得出结论:混业经营是必然趋势。
第二章分析国际主流银行混业经营的模式以及对我国的启示。该部分首先提出了混业经营的理论基础,即金融功能理论等,然后再结合实践,即国际主流银行的发展模式进行分析。从2006年1000家大银行中选取25家进行分析,以具体的数量化指标分析了国际主流银行的特点,并总结了对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有借鉴意义的经验和启示。
第三章是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模式的选择。我国的商业银行经历了混业和分业的多次交替,从目前来看,混业经营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甚至成为一种趋势,在这种趋势下,我们应该选择适当的模式。对于全能银行模式,由于其对风险管理水平等要求较高,因此在我国目前的条件下,还不能实行全能银行模式,因为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约束机制还不健全,监管能力还比较薄弱,并且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持等。而金融控股公司则可以很好的适应我国目前的状况,因为目前我们实行的仍是分业体制,实行分业监管,金融控股模式实行的是“集团混业、子公司分业”模式,并没有违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要求。在提出金融控股公司是目前最佳的模式后,本文又对该模式进行了细化,即提出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是目前应该发展的模式,事业型金融控股公司可以谨慎地进行试点,但要严格限制工商企业控股金融企业。
第四章对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前景进行了展望,主要是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现状,指出了目前混业经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各种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初步建议。我国目前已经存在各种形式的金融控股公司、成立了银行系基金、银保合作不断加强等,同时混业经营的外部发展环境也越来越好,但是法律制度仍然不够健全,还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管,目前的金融控股公司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控股公司等,针对这些问题,该部分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如完善法规、明确监管方式、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等。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引用了对国际主流银行的分析,从具体数量化指标进行分析,以对我国的发展提供借鉴意义;对于混业经营模式的选择,采用层层递进的分析方法,即并未局限在金融控股公司的大层面上,而是对金融控股公司下具体模式的选择提出了发展建议,即选择纯粹型的金融控股公司,并谨慎地试点事业型金融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