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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末,发展性教师评价制度首先在英国提出并实施,随后逐渐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并付诸实践。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逐步深入,发展性教师评价的思想已引起一些研究者的重视。但教师评价的改革并不是一蹴而就的,特别是在我国目前的社会与教育发展的水平还不具备建立完善的发展性教师评价制度的条件时,只有具备明确的导向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发展性教师评价。本文主要是从理论上阐明发展性教师评价的根本导向,澄清理想的教师专业发展应有之义,以此来指导我国的教师评价改革,切实实现通过评价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目的。 本文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介绍了国内外关于教师评价的研究现状,提出本研究的问题、研究的主要内容及研究的意义,并对相关概念予以界定。第二部分着重对奖惩性教师评价进行批判反思,结合奖惩性教师评价的理论假设,对奖惩性教师评价表层的具体表现进行分析,进而揭示其深层的评价本质及价值取向,总结其对教师专业发展的制约。第三部分是本文的主体部分,针对当前对教师专业发展的歧解,提出教师专业发展应然取向是主体发展,阐明教师是专业发展的主体,是具有主体性的在教育实践中个性化发展的主体。接着介绍了发展性教师评价提出的理论假设及理论基础,阐述了发展性教师评价的本质是一种价值判断,并对其进行了价值分析。在此基础上论述发展性教师评价是以主体发展为导向的,其本体功能是促进教师主体发展。自我评价作为发展性教师评价的一种重要形式对促进教师主体发展、自我更新具有重要作用。第四部分是在前面理论论述的基础上,针对实践,提出实施发展性教师评价的保障措施,从观念、制度、学校文化及社会环境四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总体而言,本文的写作思路遵循先破后立的观念,对传统教师评价制度的批判是基础,但更重要的是阐述这种以促进教师主体发展为导向的发展性教师评价的理论及观念。对于丰富发展性教师评价的研究以及提高学术界对此问题的关注和思考起到促进作用,也可以为教师评价改革的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