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汽车交通肇事刑事责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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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带动汽车产业巨大的变革,在汽车领域诞生了自动驾驶汽车。随着智能技术的进步与推广,自动驾驶汽车将会走进大众日常生活,得到广泛的运用。自动驾驶汽车比传统汽车更加方便快捷,但是自动驾驶汽车并非是绝对安全的,技术进步导致自动驾驶汽车一旦发生交通肇事,会比传统汽车肇事情况更加复杂,带来更大的危害风险。所产生的新的涉罪主体和新的犯罪场景,造成传统刑法中的罪名难以适用,在认定刑事责任时面临着较大的困境。而且由于自动驾驶汽车系统运行的自主性、决策不可预测性,都加大对犯罪风险的防控难度以及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以后刑事责任的追究。目前我国尚无针对自动驾驶汽车交通肇事的完整法律规定,传统刑法在刑事责任的规制认定上存在困境。如果面对汽车发生严重交通肇事的情况不予规制,必然会产生更大的风险,无法保护好大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也无法为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提供良好稳定的环境。所以为了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的交通环境,促进自动驾驶技术的进步,如何应对自动驾驶汽车交通肇事带来的挑战进行刑法规制和追究刑事责任是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内刑法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内容共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是分析自动驾驶汽车交通肇事刑事责任认定的困境。首先是分析自动驾驶相对于传统汽车交通肇事的特殊性,自动驾驶汽车有不同智能等级以及自主性和不可预测性使得肇事情形更复杂化,肇事原因更加多元化。然后分析在规制时面临着刑事责任主体复杂、主观心理状态难定、因果关系复杂等困难。
  第二部分是对自动驾驶汽车交通肇事进行刑事责任追究的正当性分析。从必要性和可行性两部分分析,首先从必要性的角度看,因为交通肇事多发,法益侵害严重的现实要求,而且在面对交通肇事时,刑罚具有不可替代性。其次也是由于目前刑法规范在相关立法方面缺失,有法律漏洞。并且符合风险社会理论的要求,追究刑事责任具有可行性。
  第三部分主要是从各刑事责任主体角度对自动驾驶汽车交通肇事刑事责任具体分析。分别从研发者、驾驶者、生产销售者各责任主体展开分析在交通肇事中的刑事责任,因为违反特定的义务造成严重危害结果而为此承担责任。
  第四部分主要讨论应对自动驾驶汽车交通肇事提出刑法保护没想。在提出具体应对措施之前,首先明确刑法的应对原则要保持刑法的谦抑性和前瞻性,遵守罪刑法定原则。其次,现行刑法无法规制的犯罪行为,提出立法建议修改现行罪名和增设新罪。特定情况下,认定生产销售者等行为主体过失犯罪时,考虑增设人工智能重大安全肇事罪;考虑扩大交通肇事罪适用范围,将使用者纳入犯罪主体范围。
  通过对自动驾驶汽车交通肇事刑法规制的探究分析,既是为自动驾驶技术地创新发展提供安全的环境,也对保护法益防控风险、打击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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