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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城市化水平明显滞后于经济的发展水平,这种扭曲状态的纠正必然带来我国城市化水平的迅速提高。在现有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安排下,城市化必然带来相应的征地活动,并造成大量农民离开土地。而被征地农民离开土地后的收入补偿社会保障和就业问题,从本质上来说是如何让他们分享城市化过程的收益的问题。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征地补偿是农民在失去土地后所能够获得的最后利益,它直接关系到失地农民今后的生活质量,从而也最容易成为引发农民与政府对抗的焦点。因此,建立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又符合农民长远利益的经济补偿制度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
本文根据近年来我国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对失地农民经济补偿方面暴露出来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对中国城市化进程分析判断的基础上,通过对信阳市楚王城开发区失地农民经济补偿的现状的调查,从中发现问题,并提出一系列相关的政策建议。这对于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健康发展,和解决我国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经济补偿问题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本文采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多学科借鉴、分析比较等方法进行研究。
第一,社会调查法。本文对信阳市楚王城开发区的失地农民经济补偿情况进行了细致的调查访问,得到了大量详实的数据和第一手资料。
第二,文献法。借助已有研究成果,以文献资料为研究基础。分析探讨现实问题,以相关的文献资料及理论研究成果作为研究依据和研究基础。
第三,比较分析法。本文对国外的征地补偿先进经验进行了对比分析,然后有选择的吸收。
论文研究的主要结论有:
首先,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虽然不可避免大量的农地转换,但我国现行征地制度不完善,“赢利型”政府的定位,也是导致地方政府盲目“圈地”和产生大量失地农民的另一重要原因。
第二,我国现有征地补偿标准过低,补偿收益分配混乱,导致农民失地后经济福利下降。
第三,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不明晰、补偿范围及测算方法不科学等是征地补偿不合理的主要原因。
第四,我国目前的征地补偿标准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补偿费用未能反映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的实际价格,建议尽快重建征地补偿标准。
第五,农民与土地有着一种天然的依存关系,土地是中国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和安身立命之本。在城市化进程中,为了弥补失地农民的损失,建议从农地具有经济产出和社会保障两个基本功能对农民进行补偿。
论文的创新之处:
第一,本文对信阳市楚王城开发区的失地农民经济补偿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得到大量详实的数据,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成为有力论据支撑了本文论点。
第二,本文以城市化进程中的经济补偿研究作为切入点,抓住了影响失地农民发展的主要矛盾,具有一定的方法论意义。
第三,提出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必须首先深化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农村土地产权主体,从而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论文研究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规范各级政府行为,严格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原则,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征地程序,从而保护好我国有限的耕地资源,提高人们集约用地的意识。
(2)确认农民集体土地的财产权利,按市场经济规律改进征地补偿办法,以使农民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