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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2日,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银监发[2006]90号),降低了金融机构进入农村市场的准入门槛,允许按规定在农村开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以及农村资金互助社三类金融机构。这表明农村资金互助社这一合作金融形式得到了国家的认可。其发展也表明:农村资金互助社作为一种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满足农户贷款需求、促进农村资金回流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于其发展起步晚、力量薄弱、国家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等因素导致农村资金互助社在发展中遇到了种种困难。其中,最大的问题是资金来源不足,不能满足社员的信贷需求。 农村资金互助社资金来源不足的原因有:第一,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农民收入低;第二,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刚刚起步,规模小,许多农村资金互助社还处于“非法“状态因而农民对农村资金互助社不信任;第三,融资渠道窄,资金来源少;第四,外部融资不顺利;第五,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存款利率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没有优势;第六,国家对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支持力度不够。 本文通过对农村资金互助社资金来源不足原因的分析,指出引起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国家不允许农村资金互助社对非社员开展存款业务,另一方面是农村资金互助社在存款利率方面,与商业银行相比没有优势,人们没有存款的动力。进而,本人提出通过适当放宽农村资金互助社存款利率的上浮限制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的配合从根本上打破束缚其资金来源的瓶颈约束。 本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是导言,介绍研究背景、选题意义以及研究综述。第二章介绍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现状,包括建立背景、分类和特点。第三章介绍农村资金互助社面临的问题、融资机制以及融资难原因分析。第四章介绍国外合作金融的经验。第五章介绍解决农村资金互助社融资难问题的对策。最后是文章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