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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命脉与国计民生的战略性物资。当前,国际粮价持续走高,全球性粮食安全问题进一步凸显。如何在全球化背景下保证我国的粮食安全是急需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国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有了显著提高,但粮食资源的供求失衡问题一直存在,粮食资源的供求平衡是实现粮食安全的基础。以往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扩大粮食的生产规模方面,而忽视了粮食流通体制的建设,提高粮食的流通能力,能在既定的粮食生产规模下保证粮食资源的供求平衡。本文将抽象的粮食流通体制这一宏观概念提炼出四个核心要素,即粮食流通价格、粮食流通主体、粮食市场体系、粮食储备制度,这四个要素是粮食流通机制得以顺畅运行的关键,主要从这四个方面进行经济理论的分析与阐述。 回顾我国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可以发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79年-1984年),缩小政府的计划调控,扩大市场调节;第二阶段(1985年-1992年),取消粮食统购制度,实行合同定购;第三阶段(1993年-2003年),探索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市场运行;第四阶段(2004年(-)至今),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粮食流通体制。从这四个阶段的改革历程可以明确,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市场化,改革推动的主体是政府。 目前,我国粮食流通体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政府主导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下,流通中粮食价格的波动呈现日益加剧的趋势;二、粮食流通主体各谋其利。国有粮食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由于自上而下的变革方式以及自身的垄断地位而获取交易中的好处,却不必承担风险和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国有粮食企业所掌握的垄断资源被用于营利性的业务经营中,严重偏离了粮食政策调控的方向。个体粮商即粮食经纪人在粮食流通过程中赚取高额的差价利润,打压粮农及粮食销售者的利润空问,这种不正常的利润分配严重扰乱了粮食流通市场的秩序。外资粮商则瞄准了我国广大的粮食市场,在全球化背景下,外资粮商的进入会使我国粮食流通领域面临着国际资本炒作的威胁;三、粮食流通市场的发育程度较低,粮食集贸市场、粮食批发市场、粮食期货市场这三个层次的粮食市场之间缺乏联系与互动,没有形成功能互补的有机整体;四、中央与地方两级分担的粮食储备协调体系运行不畅,中央与地方政府两方利益主体的博弈会影响粮食储备在粮食流通中所起到的资源合理配置的作用。 在考察了美国和日本的粮食流通体制后,结合我国的实际经验,提出完善我国粮食流通体制的途径主要有: 一、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首先要制定合理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建立市场主导型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其次要建立良好的粮食价格服务体系,为市场主体的决策提供正确的价格信息,提高市场主体决策的科学性与预见性。 二、规范粮食流通主体的市场行为。深化国有粮食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强化其"市场主渠道"的作用,国家要在严格规范市场准入资格的前提下,充分鼓励更多的非国有资本进入粮食流通领域,以抵御外资粮商的进入带给的威胁。 三、培育功能互补的粮食市场体系。正确处理粮食集贸市场、粮食批发市场、粮食期货市场之间的关系,发挥粮食批发市场在粮食流通体系中的龙头作用,大力发展粮食期货市场,最终形成各层次功能互补的粮食市场体系。 四、构建适应市场化的粮食储备调节制度。打破传统静态管理的思路,对粮食储备的经营实行招标代理制,加强中央一级的垂直调控管理,实行储备粮食销售的市场化,使储备粮从储备保管到轮换销售都进行市场化改革。 综上所述,研究并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粮食流通体制,对进一步健全我国的粮食流通制度,促进粮农增加收入,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证我国的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