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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中国表演艺术的记录是20世纪艺术记录中的一个重要领域,也是20世纪中国艺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19世纪末期乃至20世纪初西方艺术文化及科技的传入和影响,20世纪以来,我国对表演艺术的记录出现了许多新的动向。不仅记录的手段和形式更加丰富,记录的内容增多,而且记录的水平也提高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程度。
按照记录的功能与特点来分,20世纪中国表演艺术的记录方式大致可以归为“艺术形象”记录、“乐声”记录以及“艺术形象与乐声”的一体化记录三大类,其中“艺术形象”记录的主要方式包括绘画、舞谱、摄影、无声电影四种:“乐声”记录的主要方式包括乐谱和唱片两种;而“艺术形象与乐声”一体化记录的方式包括有声电影和电视。
本文以中国表演艺术中最具代表性的三个部类音乐、舞蹈、戏曲为中心,主要从记录方式的类型、记录的内容以及记录的特点(包括使用情况)三个角度,对20世纪中国表演艺术的记录方式进行了初步的梳理和研究,力求较为清晰的展现20’世纪中国表演艺术记录方式的历史面貌,明确其在中国艺术记录史上的重要价值与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