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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困扰各国发展的世界性问题,贫困一直是影响世界各国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不安全因素,成为全球性问题。实现农村的脱贫致富,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的协调发展也是我国各级政府的目标。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农村人口达6亿,农村是我国贫困的主要发生地区,因此,我国扶贫开发工作的关键在于农村贫困问题的解决。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政府部门积极致力于农村的脱贫开发工作,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我国政府部门创新实施了诸多因地制宜的扶贫开发模式,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农村扶贫政策和措施,出台了不同的财政政策,为扶贫开发战略的实现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农村的贫困状况得到了有效缓解。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指导下,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更新更高的进展和成效。2016年,我国超过1000万人告别贫困,扶贫成绩斐然。但当前我国扶贫开发的工作压力仍然较大,我国还有5000多万的农村贫困人口没有实现脱贫致富,所以,全面小康和脱贫攻坚的决战胜利阶段就在我国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期间。江西省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也是农业大省,农业人口较多,农村贫困现象广泛存在,例如贫困原因多样化,脱贫难度大,依然有24个县没有脱贫。十八大以来,江西省委省政府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消除贫困,出台了一系列扶贫政策文件。在政府的政策和财政资金大力扶持下,江西省扶贫开发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贫困人口由2012年的354万人下降到2016年末的113万人,贫困人口减少241万人,贫困发生率由9.75%下降到2.46%左右。但总体来看,江西农村的贫困问题仍然比较严重,遗留的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弱、资源条件少,收入增长缓慢,导致脱贫压力较大。江西在取得扶贫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脱贫群体的返贫率高,脱贫致富的可持续性较弱;扶贫资产的使用效率较低,资金被挪用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特困地区的自然条件较差,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等等。因此,深入分析江西省农村贫困现状和财政扶贫政策实施效果,探索提高财政扶贫效率的对策,对于推进江西省农村贫困地区的脱贫工作,促进江西省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本文以江西省农村财政扶贫政策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法等定性研究法,对江西省近年来实施的农村财政扶贫政策进行阐述和效益分析。深入分析江西省农村贫困现状及致贫原因,从“输血”式财政扶贫政策和“造血”式财政扶贫政策两方面分析了江西省财政扶贫政策的效益;通过对比分析我国其他地方政府财政扶贫的典型案例,得出有益的启示,并从整合部门职能、理顺资金管理体制、优化资金投入结构、强化资金规范管理以及建立公共信息平台等方面提出应对江西省农村贫困问题,提高财政扶贫政策效益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