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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镇住房改革的不断深入,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开始贯彻购房补贴政策。但在购房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过程中遇到了许多政策制定者自己都不曾料到的问题。针对若干问题,本人作了一些思考,对在京中央国家机关自建经济适用房的房价问题、发放购房补贴的同时如何体现个人负担额、未达标老职工的购房补贴计算方法等三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且阐述了建立真实的职工住房档案和强有力的监督机制是购房补贴政策得以顺利实施的基本保障。住房问题是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的一个重要问题,购房补贴政策是住房制度改革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由于这个政策关系到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每一个职工的切身利益,政策的实施已引起了主要是住房未达标老职工的不满。本文考察了这一政策的实施情况和其中的问题,通过计算公式和具体的案例对住房未达标职工、无房老职工和无房新职工在购房补贴政策中的受益程度进行了比较,以期探讨一种更为公平的购房补贴的计算方式,使每一种类型的职工在这个政策中较为均衡地受益,进而为决策者进一步调整和改进购房补贴政策提供一些参考,促进我国住房改革政策更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