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研究的是省级国有资产的定位问题。从2009年吉林省发生通钢事件以来,全社会针对国有资产的经营以及由其衍生的社会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谈论。本篇论文希望通过对省级国有资产经营定位的分析,来解释省级国有资产存在的价值与目的,进而指导省级国有资产选择经营方向和经营方式。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不断发展变化中,这就要求全社会的资源与生产力能够得到优化配置。国有资产的升级发展,将促进中国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并且如果能将资本组合机制、市场竞争机制以及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引入省级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中,就会使中国区域性国有经济实现质的飞跃。现如今,我国的国有资产占据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位置,如果能将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好,就能比多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多一种宏观调控手段,这既可能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历程中不可替代的优势,也有可能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包袱。
面对我国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态势,要想分析清楚国有资产的意义与作用,首先应对国有资产做出一个前提性的划分。按照监督管理单位的行政级别来划分,国有资产可划分为中央国有资产和地方国有资产,其中省级国有资产是地方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调节地方经济结构的有力手段。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中央国有资产定位比较清晰,即集中于关系国计民生的国家支柱产业,中央政府能够充分发挥对中央国有资产的控制权,各大央企对自身的经营与功能有比较明确的定位。
地方国有资产则存在不少问题,省级国有资产究竟应在区域经济中担任何种角色还没有统一的结论。就吉林省来说,省级国有资产在经营定位方面有三种选择:第一,省级国有资产主要定位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第二,省级国有资产定位于同民营资本同步发展,引导资本流向;第三,省级国有资产应担负起区域经济中的绝对领导地位。在这三种选择中,本文的结论是应该选择第二种方式,即省级国有资产在现阶段应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作为政府宏观调控和企业微观调控的纽带。从操作层面应依据产业类型的不同,区别对待省级国有资产的经营定位。
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吉林省的国有资产运营机构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之前的行业主管部门转化而来,同时对于新成立的资产运营机构来讲,其主要领导大多是来自于原来行政机关的领导,这样一来就不免使得现在的资产运营公司在运营的过程中行政化严重效率不高。因此必须通过改革的方式改革现有的资产经营公司的这种现状,从企业高管的去行政化为抓手与起点,推行整个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的去行政化过程。资产运营机构与其所属的企业从产权上清晰了关系,变成了出资人与被投资单位的关系。资产运营单位通过派驻代表、发起审计等方式对现有国有企业进行监督,保证其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这一目标。
完善省级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还需从国有企业的微观层面进行改革。第一,在省级国有资产的行业选择时,应注意国有资产对地方经济的调控与带动作用,因此应选择主导产业作为省级国有资产的进入对象;第二,在省级国有企业的高层任命时,应注重将企业领导人的任命与企业效益挂钩,去除国企领导人的行政级别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第三,省级国有资产在选择资产多元化时,切不可照搬国外国有资产的经营模式,目前省级国有资产还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因此国有企业在引进民间资本时要注意行业属性和企业特性,避免通钢悲剧的再次发生;最后,省级国有资产应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作为省级国有资产监管单位的地方国资委在选择任命国有企业领导时可适当引入市场机制,避免使用政府机关那种组织任命的方式进行企业高层的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