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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中国古典音乐之“韵”为论题,运用艺术学的研究方法,通过对哲学、美学、音乐学、文化理论等多维度研究,探索中国古典音乐之“韵”的当代意义。其一,力求在对“韵”做音乐形态分析基础之上,一方面将乐之“韵”置身于中国古典哲学、美学的背景之中,另一方面将研究深入至艺术哲学方面,对其进行形而上哲学分析,从而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综合性研究。其二,本文将以中国传统文化、中国古典美学之精神性内涵,探寻“韵”的当代意义,并以此探析如何在全球化时代中进一步确立本民族的文化认同,体现本民族的文化意识。 “韵”,从字源来看,本质属性乃音乐。音乐之“韵”,指的是音声之和谐;其次“韵”也指汉语发声中韵母相同之声。美学、画学、诗学中所说的“韵”,包括“风韵”、“气韵”、“神韵”等“韵”之美,实际上是借用于音乐之“韵”,是与音乐韵律之美的通感。本文的主要意图在于,试图将美学、诗学、画学中的“韵”之审美境界,回归于音乐本体中,并反思其在当下的存在意义。 中国艺术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其内含的精神性境界,这种精神性与中国古典哲学中“道”的哲学精神息息相关。音乐作为中国艺术的重要门类,也是在“道”精神性的统领之中。那么“道”在音乐中的显现,即是“韵”,因而乐之“韵”具有“道”的精神性。乐韵之“道”作为形而上的层面,表现为音乐的艺术意境的致达;“韵”境的生成,则是需要通过“韵”之形而下的“象”。魏晋玄学中“言意之辩”的论题,作为本文的理论基础,提供了“立象尽意”、“得意忘象”的美学思维。“言意之辩”的美学嬗变,是“韵”之道、意、象的存在前提。在音乐中,“韵”确有其形而下的层面,具体所指为音乐中的“声韵”现象。“声韵”之象,在本文所选取的具有典型性代表的音乐品种中表现为“虚实相生”、“声韵动象”、“音声相和”的特点。“韵外”之境、“有余意”之韵境、神韵境界的生成,与“声韵”之象紧密联系。在“境”与“象”之间,需要一种直觉妙悟的审美思维,才能获得“韵”之精神性的审美体验。当然,本文最终要论及的是古典音乐之“韵”之于当代的存在意义。由于当代音乐生态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古典音乐之“韵”只有作为一种精神性的艺术观念,还原于声韵存在中,以显现人之诗意存在,才能显现其本质意义。由此体现古典音乐之“韵”的当代意义。 本篇论文正文部分为三编,共九章。上编,第一至三章。第一章作为全文的开端,将进行对“韵”字源含义与哲学含义的双重解释。字源含义,包括“韵”作为汉字的基本含义与音韵学中所指的含义。哲学含义,本文将“韵”的美学特征归纳为“和”、“动”和“虚实相生”。第二至三章,对“韵”所产生的哲学背景,以及如何进入到美学领域,进行追根溯源的探讨。试图从中国古典哲学的源头,寻找到“韵”的诞生及其美学嬗变的流变思路。中编,第四到七章,主要探讨的是“韵”的美学内涵及其音乐形态。本编的写作思路主要以史为脉络,一方面分别讨论魏晋、唐代、宋代、和明清各朝代艺术理论中“韵”的美学内涵;另一方面,与之并置讨论的是“韵”的音乐形态。笔者选取了与以上各朝代的音乐现象相符合的,且在中国古典音乐中具有典型性代表的琴乐、筝乐、词乐和昆曲四个音乐品种,分析这四类音乐品种中的“韵”之表现形态特征。对于“韵”之音乐形态的论述,一方面与各朝代的音乐现象有密切关联;另一方面,也突破史的限制,就音乐本体而论。之所以将历史中的“韵”美学内涵与音乐中的表现形态相并置研究,从根本上说,还是考虑到“韵”的复杂、模糊与多重含义。笔者试图在对“韵”的美学和音乐的并置中,全面的、多维度的阐释“韵”的内涵。下编,第八至九章。试图在当代音乐、哲学语境中,探索古典音乐之“韵”当代意义。第八章,以西方古典哲学理论、现代音乐哲学理论为基础,试图探寻音乐之“韵”的一种哲学存在。第九章,在现代西方文化研究的语境中,试析“韵”在当代的消失与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