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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企业的设立,是建立在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计划配置资源基础上的,同时也为我国的工业化奠定了初步的基础。在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模式下,国有企业存在着经营效率低下、生产者缺乏积极性等_系列严重的问题。从1978末开始,我国国有企业开始从微观经营机制入手进行改革。在近30年的改革历程中,国有企业经历了放权让利、承包经营,债转股、建立现代公司制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在各个方面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果只从经济效益上来讲,部分国企改革已初见成效。2005年我国国有企业利润总额达到9047亿元,同比增长25%。其中中央企业实现利润6413亿,占国有企业利润总额的七成以上。当然,这仅仅从经济属性的角度来衡量国有企业改革的成效,我们还应该综合地考虑社会主义体制下的国有企业本身的性质和应承担的社会功能。因为近30年来的国有企业改革除了整体经济效益有所提高,但却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收入差距拉大,行业垄断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此重新审视国企改革是十分必要的。本文从社会主义下的国有企业的属性入手,从中找出国有企业改革新的立足点。
纵观世界各国如英国、法国、俄罗斯等的国有企业改革,虽然国情不同、企业状况有别,但无论是西方学界和国内学界,都承认国有企业是一种特殊的企业组织,本质上不仅有经济属性,也有社会属性,具有双重属性。因此,各国在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的方式选择上,都会考虑企业的性质、所属的行业、对国民经济的影响等因素而采用不同的形式。这些国家的国有企业的改制方式、内涵、过程、目标等,对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我国的国有企业除了肩负西方国有企业的社会政策目标以外,还应该作为实现公有制的典型形式,体现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
本文从资源配置的角度分析了建国以来国有企业存在的理论基础,并指出随着我国市场化水平的提高,改革开放的推进,这种传统的公有制形式,逐步不能适应商品经济资金运动的客观规律,也没有解决产权清晰和劳动者支配生产资料等问题。因此,公有制企业也必须及时转向与市场配置资源为主的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存在形式。根据国有企业的属性、地方归属和规模大小划分为以下四种改革形式:
1.将现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掌管的各个大型国有企业的股份,均分到中国境内每一位合法公民,由全体人民依据投票权或授权股权信托投资管理机构管理大型国有企业;
2.省、市、县级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掌握的国有企业股份,采取单独或者打捆方式平均分配给地方范围内的合法居民,其中打捆的国有企业股份可以通过地方全体人民拥有的资产控股公司负责管理;
3.一些小型国有企业可以通过全体职工收购、企业并购等公开、透明方式,逐步将这些企业改组成为工人所有制的股份公司,或者实行开放式的民营化、国际化,将收入注入全民控股的资产管理公司或信托基金;
4.价格管制、政策性亏损的公用事业服务企业,可由地方政府直接持有和经营。
本文的创新点在于,提出了全新的国有企业改革思路,这是对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理论的具体应用。而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全民所有制的股份公司和工人所有制的股份公司可以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内生性结合起来,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公有制。该理论的特点是:第一、实现了生活资料的社会所有制,使生产资料归属于全体劳动者;第二,实现了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每个劳动者都有权对生产资料进行管理和支配劳动成果;第三、在产权分散化的基础上,保证全国人民享受到中国经济增长的利益,从而开辟一条使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迅速实现共同富裕的理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