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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农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政府从精神文明建设、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农村文化产业发展多个层次、多个角度推进了农村文化建设。但是在文化建设过程中,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重硬件、轻内容,重投入、轻效率等问题,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总量不足、效率低下。
本文用新制度经济学方法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行分析后认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效率的低下,更多地是历史形成的体制机制对公共供给效率产生的制约作用。由于历史上革命需要、政治需要和经济发展需等多种原因,以及计划经济体制模式的影响,农村公共文化形成特殊的供给体制模式。而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用发展经济的模式发展文化,或者用改革经济体制的思想指导文化体制改革,文化自身的特殊性被忽略,农村公共文化供给体制却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本论文在历史制度分析的基础上,以北京当前的农村文化建设现实为例,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契约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等,对农村公共文化供给过程中的预算机制、运营管理机制、监督机制进行了分析,发现农村公共文化供给体制低效率的根本原因是各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激励不一致。首先是政府作为供给方,由于契约的不完备性,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预算编制、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不协调,政府各部门之间缺乏信息沟通渠道和信息交换机制,部门之间甚至因存在不合作博弈而降低供给效率。其次是需求信息不对称,需求表达机制缺失,农民对文化的需求的多样性等相关信息难以充分准确地传递到供给方,导致供非所需,供给效率低下。
本论文通过历史制度分析、现实经验分析和国际经验分析后认为,在公共文化供给机制设计中,须以政府作为供给主体,农民作为参与主体,建立有农民参与的需求表达机制、完整的绩效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等,才能减少信息不对称和减少机会主义行为,才能提高文化供给产品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农村公共文化供给效率。根据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公共性特征,吸引社会专业机构广泛参与,建立起多元的农村公共文化供给机制,利用社会机构的专业优势,如利用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增进信息对称性,通过引入社会非盈利机构和农民志愿供给等方式,降低供给成本,才能切实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供给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