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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融自由化、国际化、集团化和大型化的潮流下,金融业务的综合化经营已经成为当前国际金融业务的主流趋势,其科学性也为优胜劣汰的现实和各国的纷纷放宽经营限制所证实。多元化的金融集团以其规模经济、协同效应和风险递减优势在金融市场的激烈竞争中优势凸显,成为一个普遍的趋势,而在集团化的过程中控股公司这一组织形式逐渐成为主流选择。纵观全球,经历过19世纪三十年代资本主义大萧条和半个世纪市场的严峻考验之后,存活下来并且发展愈加兴旺的金融企业多以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存在,如美国的花旗银行、德国德意志银行、英国汇丰银行以及日本瑞穗金融集团等。文章中笔者从金融控股公司的一般定义出发,通过对金融控股公司特点及类型的分析全面阐释了金融控股公司这一概念。 相对于一般公司与分业经营型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具有多层次控股结构,且综合经营银行、证券、保险等多方面业务,风险结构较为复杂,也面临更多的安全问题。这种高风险性一方面是因为综合经营多项金融业务所引致,一方面是金融控股公司独特的控股经营模式所带来的。金融控股公司在拥有规模经济、协同效应和较低税负等利处的同时,存在着内部关联交易、风险传播、信息不透明以及子公司决策自主权受限等问题。文中笔者从问题出发,对金融控股公司特有的内部管理交易风险、道德风险、透明度风险以及自主权丧失风险进行了深入分析。 公司治理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合理架构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有效防范违规行为的发生和风险传递,促进企业管理效率的提高和运营的科学性,降低风险发生率。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随之而来的区域资本市场暴跌以及在美国引起轩然大波的“安然公司”事件和“世界通讯”事件,让人们认识到公司治理问题的重要性,强化公司治理成为国际组织、各国政府和企业的共识。 金融机构法人治理问题最初是在国际银行监管体制的建立这一大背景下提出的。业务的多元化和控股关系的多层交叉,使得金融控股公司治理结构较一般公司更为复杂,母子公司之间存在多层治理结构关系,具有非常的独特性。更存在金融集团的内部交易问题以及可能的风险传播,这就对金融控股公司治理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融安全关系一国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稳定,金融企业的良好稳健运行不止是自身经营的需要,更是国家与社会稳定的需要,对其治理结构的科学构建尤其应当给予更高重视。本部分笔者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风险、公司治理结构一般理论、金融控股公司治理结构模式及框架进行了深入分析。 总结国际著名金融控股公司的治理实践有助于帮助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在治理结构方面更好地发现问题、进行改善。本文笔者从国家和企业两个角度出发,对美国花旗银行、德国德意志银行和日本瑞穗金融集团三家巨型金融集团进行研究分析,分析其控股模式、可能遇到的风险和各自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治理模式的未来发展提供了参考与借鉴。 结合世界金融业发展情况看,我国金融控股公司还存在一定问题,还没有一家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控股“航空母舰”。在公司治理方面,金融控股公司本身就是多元结构的复杂体,特别是我国金融控股公司还没有取得合法的身份,处于萌芽状态的金融控股公司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产权结构单一,主体缺位;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相关立法规定尚不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在组成和履职上还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公司没有建立健全合理的信息披露制度等。 从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治理结构面临的实际问题出发,本文笔者从加强法律监管、实现金融控股公司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健全股东大会决策机制、确保董事会的独立性和监事会的有效监督以及强化信息披露等六个方面,对完善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重在对症下药、解决问题,促进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在坚持效率为本的价值理念的基础上,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兼顾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