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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的角色定位历来是政府建设所关注的焦点。通过分析传统公共行政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中有关公务员角色定位的理论来源,可以看出,在传统公共行政理论中,公务员所扮演的角色是政策过程中的勉强参与者、政府过程的中心者和高效的执行者;在新公共管理理论中,公务员所扮演的角色则是企业家、“政策商品”的提供者和更大程度上的经济人。然而这些对公务员角色的定位都遇到了不同程度上的困境,进而使政府无法发挥出最佳效力。而新公共服务理论是在对传统公共行政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进行批判和扬弃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理论,因此新公共服务理论较前两种理论具有较大的优越性。
本文在详读登哈特的《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一书的基础上,对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内涵进行梳理、总结和归类,将其概括为以公务员角色重新定位为基础的四个方面,即公民政治参与的促进者、公民权的捍卫者、公共利益的追求者和公共政策有效执行的倡导者。这四点都是围绕公务员角色的重新定位依次展开的,这就为在新的时期解决公务员角色困境提供了理论基础。同时,通过比较西方国家相关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改革经验,发现新公共服务理论中的一些思想还是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性,而这也为我国在建设服务型政府背景下开展的公务员队伍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