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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久以来,公用事业都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在国民经济中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政府对国民经济的微观规制同样一直是学术界讨论的焦点之一,世界上很多国家在这一领域内均有相当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中国公用事业正经历着民营资本注入、民间机构接管的阶段.随着公用事业民营化的不断深入,与之相对应的政府微观规制却逐渐突显出各种弊端。因此,在总结现有政府规制不足的基础上,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公用事业规制改革的实践经验,充分结合中国公用事业民营化现阶段的基本特点,引入激励性规制来完善现有的政府规制体制,对于实现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显得尤为重要。
中国公用事业民营化政府激励性规制重构的目标与政策选择是为理论提供一种可能的思路,对政府规制理论做出可能的研究视角补充,以及为中国政府在公用事业民营化进程中制定激励性规制政策和立法提出理论指导上的意义,有着学术和实践双重意义上的价值。所采取的研究方法包括了比较分析法、历史分析法、实证研究和规范分析法、归纳以及从多角度出发的复合分析法等。
首先考察了政府规制的概念界定,政府规制的必要性理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的研究重点,政府激励性规制理论并进行了研究综述,分析了激励性规制产生的时代背景并对其概念进行鉴定。紧接着提出了激励性规制最重要的理论,信息不对称与委托--代理理论。在理论分析后,对现有激励性规制的应用体制进行了进一步阐述。可以说,从理论到实际应用双方面对激励性规制做了全面的研究,并最终得出激励性理论之所以存在的原因及其必要性.接着紧扣研究背景,提出了公用事业及其民营化的概念,并且从理论上阐述了在公用事业民营化过程中引入激励性规制的依据与目的。
其次在分国度对包括英国、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在内的公用事业激励性规制改革的历史沿革和现行模式进行了一个简单回顾和研究后,结合当时的外部经济环境变化,从中找出一些可资借鉴的共同经验、教训和启示。
在阐述了中国公用事业民营化及其激励性规制的现有状况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总结中国公用事业激励性规制存在的问题并对其产生原因进行初步分析,以期待能对症下药的进行符合中国国情的理论及政策上的探索。
最后,综合理论与实践的实证研究,得出的结论是,首先中国公用事业激励性规制的目标应该是建立有效的规制,建立适度的规制,包括:必要的规制、透明的规制、公益的规制、法制的规制;在政府规模、政策把握、规制调整上的适当、适度、适时性。最后提出中国公用事业激励性规制重构的政策建议包括:构建适合的价格规制机制、科学的规制机构与手段、完善的激励性规制法律依据以及全新的激励性规制效益评价体系等。从规制方式、规制主体、规制客体、规制依据、规制的效果评价等全方位角度对激励性规制提出了指导性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