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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税不同于欠款,欠款行为存在于私域,而欠税行为则属于公共管理领域。欠税行为的复杂成因(包括很多政治利益因素)和社会影响已经表明,传统的“政治、行政二分法”无法解决欠税管理面临的问题。由于欠税管理特有的公共性,导致欠税的管理不能比照市场机制中回收欠款的方式简单进行;也难以引入新公共管理理论的“签约外包制”、“市场导向”等管理模式。欠税管理是一个典型的公共管理问题,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重新定位分析的视角。本文尝试突破欠税管理研究一定要置于税收管理范畴的传统思想,从欠税的成因、现状和社会影响三个方面分析了欠税的公共性。秉持公共管理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原则,坚持从实践出发,对欠税进行分类管理的态度,制定符合实际、有针对性、能付诸实跋欠税管理政策。实践中,欠税纳税人组成复杂。对于产生巨额陈旧欠税的国有业来说,目前统一严格的欠税清缴政策看似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由于利益集团的压力,导致政府对待欠税企业的潜操作不公平,一通过巨额财政转移支付等弥补性政策,把欠税问题“非税收化”,没有给所有欠税企业以公平的税收待遇;对于近年来产生巨额欠税的新的欠税主体而言,现有欠税清缴政策又表现出缺乏有效性和力度,导致利润丰厚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竟成为新欠税产生的主体。本文将从公共政策制定和公共经济管理等角度对欠税管理相关政策进行分析。运用市场失灵、政府失灵以及外部性理论证明欠税管理在公共管理视角下进行研究的意义。以税收原则为标准,分析欠税性质和公共影响;通过公共政策工具的角度分析欠税管理政策的实施工具,以此作为欠税管理的理论分析。在此基础上,通过样本统计分析,推测目前欠税的规模;通过研究欠税管理政策的历史演变和现行制度,分析欠税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的现状;通过对现行欠税法律条文的逐条剖析,分析当前欠税管理的实践。最后,结合公共政策相关理论和现阶段我国国情,提出欠税管理问题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