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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客观上对住房分配的货币化和商品化提出了要求。这就需要改革我国原有的住房分配制度,我国住房金融正是伴随着住房体制改革产生和逐步发展起来的。要发展住房产业,离不开住房金融的支持;住房金融的壮大、住房金融体系的构建,也正是为了解决关乎国计民生、意义深远的居民住房问题。任何国家、任何社会,皆莫能外,这是由住房的商品性和社会性二重属性决定的。
纵观世界各国的住房金融的发展,都离不开各国的历史背景和基本国情而独立发展。发达国家的住房金融体系经过多年的发展壮大,已经形成了适合其国情的比较成熟的住房金融体系,已经积累了许多可资借鉴的经验教训。我国是一个住房金融起步比较晚的发展中国家,住房金融体系的发展必然要学习国外成熟的经验、借鉴国外的经验教训。但这种学习和借鉴必须结合我国实际,消化吸收。
对于全球的住房金融体系模式,学术界有不同的分类:有将住房金融体系分为政策型和商业型的;也有将住房金融体系分为完备型、储蓄来源型、基金型和混合型的;还有将住房金融体系分为强制储蓄型、合同(契约)储蓄型和资本市场型的。本文主要从住房金融的起点和基础,即从资金筹措的视角,运用规范和实证的方法对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住房金融体系构建进行了研究。首先,对住房金融的相关理论进行了综述,进而重点介绍了我国住房金融体系的历史沿革和现状,并分析了我国住房金融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形成原因。紧接着,对新加坡、德困和美国等国家不同的住房金融体系的运行模式进行了比较研究,并对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成熟模式进行了总结与归纳,目的是探析出市场经济条件下成功的住房金融的给我们的经验和启发。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构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住房金融体系,必须尊重历史、尊重国情、面对现实,分析了不同模式在我国的实际应用,创新地提出: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强制储蓄主体模式是阶段性的合理选择,要运用包括“公积金、经适房、廉租房”在内的多种举措,切实提高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水平;而资本市场主体模式是构建我国住房金融体系的长远必然选择。在此基础上,本文同时指出,住房金融主体模式的转变,既是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社会转型的外在映照,也是转型社会对住房金融的内在要求。最后,对如何构建我国住房金融体系提出了富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因此,在分析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对我国住房金融体系的构建进行相关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的研究目的是通过介绍发达国家和地区在解决居民住房问题方面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为构建我国科学完善的住房金融体系的提出政策建议。构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住房金融体系,对解决我国住房问题,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政治的平稳、社会的和谐,无疑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也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中国的“居者有其屋”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