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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政府的推动以及企业产权改革的内在需求,国有企业民营化成为搞活国有企业、提高国有企业效率的一种重要的国有企业重构方式。理论界、实务界对该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是,国有企业民营化之后企业的效率真的提高了吗?
本文首先回顾了与国有企业民营化有关的文献,其中包括产权改革和控制权转移两个方面,有关产权改革的理论以张维迎的观点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影响最深,他认为国有企业改革在于明晰企业的产权,进行民营化改造。针对控制权转移的研究,理论界主要采用事件法和财务指标法两种方法。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成熟以及财务指标体系的构成不同和考察年限长短各异,得出了不同的结论。
在对有关文献分析评价的基础之上,结合有关产权改革的理论,文章分析了我国国有企业民营化的背景,其中包括上市公司自身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以及上市后“保壳”、“保配”的需要和政府政策的推动三个方面。进而分别在“效率观”和“控制权收益观”下,对国有企业民营化之后的绩效进行了详细地分析。“效率观”下,由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分配不同,股权分布的不同以及经营目标的不同,与民营企业相比,国有企业的效率不高。“控制权收益观”下,由于控股股东掌握的控制权和对公司现金流量请求权的不等,诱使控股股东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背离公司的经营目标,甚至会出现围绕控制权展开斗争的情况,此种情况下,国有企业民营化之后的效率将不会得到改善。
根据以上的分析,得出以下本文拟验证的研究假设。假设1a:国有企业民营化后经营业绩改善,主营业务鲜明率提高。假设1b(备选假设):国有企业民营化初期,经营业绩会改善,但是控制权私人收益诱使大股东侵吞公司资产,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经营业绩下滑。
假设2a:反映公司创新能力和学习能力的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上升,公司成本控制能力提高。
假设2b(备选假设):无形资产的比重会在民营化当期大幅提高,随后大额摊销,没有给公司带来实质性收益。
假设3:投资效率提高,债务融资比例下降。
假设4:雇员人数下降带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由于前人的研究基本上是分析资产重组前一年到资产重组后两年的绩效变化情况,缺乏时间序列上的稳定性,不能在一个较长时期内考察重组绩效。本文拟将时间窗口拉长,以1998-2000年三年中沪深两市发行A股的控制权转移给民营企业或自然人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采用以主要财务指标构成的业绩评价体系,利用主成份分析法,实证检验了目标公司自民营化前两年至民营化后四年历时七年经营绩效的变化情况。
检验结果表明,长期来看,国有企业民营化之后的经营业绩并没有得到实质性改善,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资产管理能力有一定程度的改善;融资结构中流动资本所占比重上升,长期借款等长期负债所占比例下降;反映公司创新能力的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反映雇员人数变化的劳动生产率呈现上升趋势,说明国有企业民营化之后雇员人数呈下降趋势。简言之,国有企业民营化之后经营绩效并没有得到实质性改善,与本文“控制权收益观”下的研究假设相吻合,而背离了“效率观”下的研究假设。后文进一步利用往来款项占总资产比重的变化检验了控制权收益的存在性。
最后,提出了四点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启示,以期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有一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