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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5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该法要求废除封建婚姻制度,建立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为了宣传贯彻婚姻法、破除封建婚姻制度和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广东与全国一道,于新中国成立初期(1950年-1956年)开展了一场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运动大致经过了四个阶段:初期阶段、深入阶段、高潮阶段和巩固宣传贯彻阶段。经过不懈努力,广东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废除了封建婚姻制度、改变了民众的封建婚姻家庭观念、维护了妇女的基本利益并有利于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的稳定和巩固。但由于受当时国家政治、经济等条件的制约和几千年封建婚姻家庭观念以及其他任务的影响,广东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运动开展得不平衡,有过偏差和混乱,婚姻家庭问题仍大量存在。由此可见,婚姻制度的改革不能一蹴而就,要彻底破除封建婚姻家庭观念,贯彻婚姻法仍然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 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广东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的缘起,从三个方面归纳了运动发起的背景和原因。 第二部分主要考察了广东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的过程,根据运动的进程划分为四个阶段进行详细的描述。 第三部分对广东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的成效和问题分别做了归纳和分析,总结运动的经验和教训。 第四部分是结语,对广东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进行了总体评价,并对运动进行了深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