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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要“走一条符合我国国情,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道路。”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十七大再次强调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城镇化战略,促进城乡共同进步。本文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同时借鉴西方经济学有关理论的合理内核和科学方法,以历史的观点、改革的观点、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观点来看待问题和分析问题,从农业经济学、土地经济学、制度经济学、法学多角度契入综合考察研究我国小城镇发展问题,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用微观分析与宏观分析、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历史分析和逻辑分析、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比较分析和创新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新农村建设背景下中国小城镇发展过程中的土地、劳动力与建设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创新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 本文在结构上共为七章。第一章为导论,主要介绍本选题的研究背景与研究内容。论文回顾了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基本历程,划分了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基本阶段,总结了每一个阶段的基本特征,概括了理论界关于我国城镇化改革模式与城市化改革模式二者在理论争论方面的主要观点。城镇化战略与城市化战略是两个不同的战略,关键是选择适合本国或者地区经济情况的发展战略。 论文第二章首先总结了理论界有关城镇化与城市化概念基本内涵的争论,认为二者在词源本意上并无本质差异,其差异主要在于城镇化是在中国国情下所选择的一种城市化发展道路。随后论文梳理了理论界关于城镇资源配置的理论研究成果。在这些理论的指导下,全文确定了本文研究的小城镇要素主要是土地、劳动力与资金这三类要素,明确提出必须将城镇资源配置纳入城乡统筹的区域视角下进行分析,将城镇资源配置纳入综合性的动态过程中进行考察,将城镇资源配置纳入时空的集聚和扩散过程中进行思考,城镇资源配置的基本目标是促进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以上基本思想也贯穿了本文研究的始终。 论文第三章首先对我国计划经济时代与改革开放以来两个时期的城镇化模式进行了回顾与反思,其中重点对改革开放以后中国选择的以乡镇企业发展为基础、农民“离土不离乡”的城镇化发展模式进行了反思,指出这种发展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缓解了大城市发展压力,但是却导致了大量稀缺资源的低效率甚至无效率配置,从而既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也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中国作为一个正处于转型阶段的发展中大国,基本国情——人地资源约束又决定了完全抛弃城镇化道路不具备现实性,因此必须对城镇化发展模式进行改革优化,必须以人为本,注重农民的发展问题,必须依托工业化的发展推进,必须通过内涵式发展提高发展质量。在这个过程中,优化资源配置非常重要,论文提出城镇资源配置的基本目标是可持续发展,系统性是城镇资源配置的基本原则,同步性是城镇资源配置的协调性体现,集约性是城镇资源配置的模式要求。在资源配置的过程中,要以市场配置资源机制为基础,正确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实现二者的相互补充协调。 论文第四章分析小城镇土地资源优化配置。论文重点分析了小城镇土地资源配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第一,小城镇粗放型扩张,与工业化发展不同步,与农村人口聚居不同步,内部用地结构不合理,集约化程度偏低;第二,土地利用规划与城镇发展规划不协调;第三,土地资源配置机制不合理,一方面政府力量对土地市场干预过多,另一方面又存在很多管理失位,使得当前的土地市场呈现出僵化和无序并存的状态,尤其重点分析了“小产权”问题,指出它集中体现了城镇割裂的土地制度下集体土地资源配置的各项矛盾。论文辩证地分析了城镇化与土地配置之间的关系,指出城镇化本身就是土地集约利用的一种有效途径,城镇化并不必然导致耕地大量减少,同时土地集约利用又有利于促进小城镇的内涵式发展。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实现小城镇土地资源优化配置,论文提出必须以市场机制为基础,优化政府宏观调控:第一,以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为核心,改革土地制度,在完善现有征地制度的同时,探索集体土地上市流转的方案;第二,加强与小城镇发展规划相协调的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与执行,在经济社会目标、基础设施布局、城镇规模与定位等各个主要方面全面衔接;第三,以内涵式小城镇发展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重点推动乡镇企业的集群发展、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民聚居以及城乡土地整理等方面;第四,政府必须加强对基本耕地的保护力度,同时提高对土地的行政管理能力。本章最后明确提出,必须以建设和谐社会、确保农民在城镇化进程中分享土地收益为基本准则,通过彻底改变城乡隔离的土地制度,以并轨的方式来解决“小产权”问题。 论文第五章研究小城镇建设资金配置。论文分析了多种创新模式,包括国际融资模式、项目融资模式、公私合营的典型模式——PPP融资渠道、PFI融资渠道、社会捐赠模式等。论文对当前逐步形成的多元化建设资金渠道进行了评价,肯定了资金来源多元化、融资模式创新化、资金利用商品化、政府规制规范化与资金配置高效化为小城镇建设带来的积极效应,也指出当前各种融资方式还存在一定的不均衡性及融资方式选择上存在一定的无序性。为了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论文首先对小城镇基础设施的产品特征进行了分析,将之分为非经营性基础设施与经营性基础设施两大类,认为前者具有较为典型的公共品的特征,要求必须以政府为主体介入和干预其建设和投资;后者应该更多的发动市场主体参与建设。随后,论文还研究了小城镇产业资金的配置问题,提出建立产业投资基金来引导小城镇产业建设。最后,论文分析了小城镇资金配置的效率评价问题,在借鉴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小城镇资金投入效率的评价体系,并最后提出了提高资金效率的政策建议。 论文第六章分析小城镇劳动力资源配置。论文指出,由于不少地区的小城镇经济基础薄弱,就业岗位不多,不能容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而且,由于户籍制度存在一定障碍,社会保障措施相对落后,使得小城镇劳动力资源的结构不够优化,素质有待提高,劳动力在小城镇的区域分布和产业分布等不尽合理,亟需我们采取多种措施,以小城镇为载体和基地,积极吸纳和优化配置劳动力。论文重点分析了小城镇产业分布优化与空间分布优化两个方面:在产业分布优化方面,论文主张遵循产业关联标准、动态比较优势标准、罗斯托判断标准、收入弹性和生产率上升率判断标准,合理选择小城镇的主导产业和先导产业,引导劳动力资源向这些产业配置和适度转移;在空间分布优化方面,论文区分了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大城市周边的小城镇承接梯度转移的产业和人口时,可以寻求以下发展模式:承接梯度转移的工业及人口;承接梯度转移的流通业及劳动力;承接梯度转移的居住人口。第二种类型:劳动力向西部小城镇转移与配置,它要求首先是加快完善西部小城镇功能,其次必须培育经济增长极类型的小城镇。论文强调,对劳动力这个生产力的积极能动因素进行合理配置,必须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和手段,坚持以人为本,采取多种激励措施提高劳动力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论文第七章分析了优化小城镇资源配置的制度环境建设。论文首先分析了在和谐社会背景下的城乡基层民主制度建设问题,从整体上看,由于农村基层民主选举的法律缺位、民主决策机制无法保证等原因,农村民主制度必须予以进一步完善;结合到城镇化发展,农民在“市民化”进程中的权益问题更为重要,论文认为农民“市民化”进程中应关注的公民基本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就业机会平等权;权益保障平等权;福利待遇平等权:平等教育权利等。针对上述权利的缺失,论文提出了具体的政策建议。论文特别论述了户籍制度改革在这个方面的重要意义,指出户籍制度改革实质是与农村户口相附着的土地、住房和农村集体经济权益补偿问题以及农民市民化之后的公民权益实现问题。本章分析的第二个重要的制度环境建设内容是城乡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政府必须履行科学规划职能、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履行“可持续发展”职能,尽可能减少行政指令手段,以法律、经济手段为主,辅以对话沟通手段,各种手段综合运用,实现我国城镇政府职能手段方式的转变。本章最后分析的是如何加强城乡一体的市场机制建设,以做到市场机制调节和政府宏观调控作用的有机统一,从而推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 论文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论文正确辨析了“城市化”与“城镇化”的概念内涵,认为二者本质上并无差异,“城镇化”是中国在国情约束下所选择的一条新型的城市化发展道路;第二,论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较为系统的归纳了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对优化资源配置的基本要求;第三,论文辩证的分析了当前的“小产权”问题,指出它是城乡割裂的土地制度的内在弊端在城镇化进程中的一次集中爆发,本质上是农民要求对土地增值进行再分配,必须通过土地制度的根本性变革予以解决;第四,论文在小城镇建设资金配置的研究中提出了建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设想;第五,在小城镇劳动力配置研究方面,论文研究了小城镇劳动力在行业分布与空间分布的优化配置;第六,论文指出户籍制度放开本身对于小城镇的资源流动具有双重的影响,更重要的是户籍制度改革涉及的实质是:与农村户口相附着的土地、住房和农村集体经济权益问题的补偿;农民“市民化”之后的与城市户口相联系的一系列权益实现问题。 由于本人研究能力有限,论文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问题。在研究内容上,本文所研究的主要是土地、劳动力与资金这三类最主要的生产要素在小城镇建设中的配置问题,相对忽视了对其他某些无形要素的研究;同时,在研究方法上,本文主要运用了定性研究方法,由于各方面条件的制约,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没有能开展大规模的实地调研活动,定量分析也比较薄弱。上述不足之处,将在今后的研究中努力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