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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的重要组织形式之一,是我国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的又一次农村组织制度创新,反映了农民联合进入市场的愿望和客观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是建立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它不改变现有的生产关系,不触及农民的财产关系,适应了我国农村的改革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以人合为基础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经济组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并发展起来的,具有组织功能、中介功能、载体功能和服务功能。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改革后出现的新生事物,自80年代初创办,经过20多年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一家一户小生产与社会化大生产的矛盾,有效地解决了政府“统”不了、部门“包”不了、单家独户“干”不了的难题,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是对农村经营体制的丰富、发展、完善和创新,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组织基础。
进入新世纪以后,我国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中出现一些新趋势和新动向,尤其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越来越重视,连续几年出台的中央1号文件都把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改变农村贫困落后面貌、促进农民增收的主要手段,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己初具规模、分布广泛,综合中华全国供销总社、农业部等部门的统计,全国比较规范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已达15万多个,成员2363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8%,带动非成员农户3245万户,占农户总数的13.5%,且内部治理结构各具特色,组建领域不断拓宽,对优势产业的依托性不断增强,以市场为基础、以产品为依托的跨区域发展不断扩大,实现了组织类型的多样化、综合化、实体化。可以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
但是,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由于受小规模家庭生产经营方式与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民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的制约,政府有关工作的不力和政策性的影响,如:不少地方领导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还存在种种疑虑,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没有整体的发展思路和详细的发展规划和措施,部分地区长期以来没有专门分管领导,可操作性的扶持政策不多、不全面、不配套,并且没有一个明确的主管部门,各部门各自为政,相互之间缺乏沟通和协调,经常出现政出多门、相互矛盾和冲突以及相互扯皮等现象。同时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完整法律体系。从而导致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规模小、功能弱,起点较低、功能作用发挥不够,发展不够规范,内部治理不健全,制度创新不够,政策扶持不到位等。
要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既要提高思想认识,又要采取有效措施;既要从宏观上创造有利环境,又要在微观上下工夫;既要完善扶持政策,又要加快自身体制机制创新。具体来讲,就是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总原则,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体制创新,完善运行机制,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发展,具体情况具体对待,避免搞“一刀切”,加强与现代流通网络的对接,自觉融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中,从而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身建设。发挥政府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和支持作用,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体系,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正确处理好家庭承包经营与联合合作经营的关系、农民自主发展与政府引导扶持的关系、加快发展与规范管理的关系。
同时,通过对河南省荥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偃师市缑氏镇向民葡萄专业合作社、濮阳县供销社金龙源养殖专业合作社、驻马店上蔡县养猪行业协会,这几个运作比较成功的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情况、运行机制、管理机制、运行特点、运作成效等作一简要概述;对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从社会大环境,政府层面,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身等方面加以总结;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也给了我一些启迪: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社会认知度,营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社会大环境。二是坚持合作经济组织的原则,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政府部门充分把握自己的角色定位和介入方式、服务方式。三是规范创办行为,规范内部运作,加强民主管理,办成真正民办、民管、民受益的组织。四是拓宽领域,注重发展服务和流通领域,可与供销社“新网工程”和商务部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进行有效结合,实现工业品和农产品的“双向流通”。五是打造强势联合社,构建网络体系,增强农民参与市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六是加大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发展、高层次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七是与新农村建设统筹规划,统一安排,实现农业产业结构的有效调整,增强农村经济实力。
本课题就是试图通过对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况,包括组织、体制、机制、功能、作用、现状的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教训,找出存在问题的症结,提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对策和建议,以期对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