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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普通高等教育在经历了多次财税体制和管理体制调整之后,逐渐形成“两级投资,以省为主”的分级管理模式,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相互配合、分工合作,分别承担中央部属高校和地方属高校1的财政支出责任;与此同时,中央政府运用财政转移支付等宏观政策手段,对全国范围内普通高等教育的均衡发展进行整体引导。但是这种管理体制在提升将财权过多集中在中央一级,同时下放给地方政府过多的事权责任,使得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的不匹配。反映在普通高等教育财政支出上则表现为,各省高校之间、中央属高校与地方属高校之间财政经费差异巨大。结合我国普通高等教育发展现状,当前我国普通高等教育在财政支出方面面临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方面,普通高等教育内部层次间财政支出差异大。不论是从财政经费总量来看,还是从生均教育经费、生均基本建设经费来看,中央部属高校远高于地方属高校,本科类院校远高于高职高专院校,导致我国人才供给呈现明显的“倒金字塔”形,人才供给与经济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不相匹配;另一方面,普通高等教育区域间财政经费差异大。由于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巨大,居民收入水平参差不齐,而地方高校的经费来源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当地经济的发展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水平,所以不同地区间高校财政经费水平差异较大,东部地区高校发展普遍较好,而中西部地区普通高等院校缺少经费的现象比较普遍。普通高等教育财政经费的巨大差异,不仅阻碍教育自身的发展,而且对我国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本文首先介绍了文章涉及到的理论:财政分权理论、普通高等教育准公共物品理论以及社会正义理论。第三章从我国普通高校财政经费总量、各省之间高校财政经费差异和中央属高校与地方属高校财政经费差异三个角度对我国普通高校财政经费差异进行了分析。第四章探讨了导致目前我国财政经费差异性的原因。第五章系统梳理了英国和日本两个国家的制度结构、拨款模式对配置高等院校经费资源的影响,并为我国合理配置普通高校教育经费资源提供借鉴。最后一章对文章进行了总结分析,针对前文中提出的问题,结合国外的有益经验,提出了促进我国普通高校向平衡、充分方向发展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