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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财政运转的可持续性面临损害的可能性称为财政风险.当前中国财政运行过程中的各类风险问题正逐步凸现并引起各方关注,尤其在县乡一级层次上,财政风险的问题更为严重.如何防范与化解县乡财政风险将成为当前乃至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财政改革的重点,它同时也是理论工作者所面对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县乡财政风险的表现是多方面的.在分税制与农村税费改革的双重压力下,县乡一级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直接导致了较大的赤字.并且,在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县乡一级政府承担了庞大的或有负债,而这些或有负债向直接负债的高转化率也使县乡财政风险不断加大、累积.县乡财政风险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它直接导致了政府职能的运转困难,并且难以化解、不断积聚的财政风险将非常有可能导致局部财政危机的产生.县乡财政风险的成因是多方面的.它的直接成因包括:财源规模小,增长空间有限;法定支出和政策性支出多;财政供养人口多、人员经费大;收支管理不规范,预算约束软化;债务管理混乱.除了对县乡财政风险的直接成因进行分析外,我们还应对更深层次的成因进行进一步分析,这其中有经济性的成因也有制度性的成因.经济性的成因主要是由于长期以来实行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所造成的.制度性的成因主要包括:政府职能存在着越位与缺位现象,省级以下财政体系中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称,另外,在投融资体制、金融管理体制、粮食流通体制以及人事制度中都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加上道德风险的原因,县乡一级政府承担财政风险的可能性更大.风险并不可怕,关键在于如何采取必要的措施去防范与化解风险.对财政风险的防范与化解要从体制上着手.首先我们要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从而对我们当前财政体制的目标模式进行进一步的改革.在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模式时,我们首先必须进一步推进省级以下的分税制改革,建立完善的地方税体系:其次,我们应深化财政收支管理改革并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而且,我们还应对风险决策机制进行完善,改进地方财政报告系统,并建立地方财政风险预警体系.除此之外,我们还应推进财政外的制度建设,这主要包括:对农业制度进行改革并发展县乡中小企业,从而真正促进县乡财源的建设;我们还应促进乡镇政权改革,并进一步推进城镇化建设:此外,我们还应对政府投融资体制、金融体制等进行改革,从而从各个方面对财政风险进行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