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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以来中国宏观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民间的投资积极性不高,市场消费需求也比较平淡,国内物价持续走低,在这种经济背景下,中国开始实行积极财政政策,以扩张性的国债作为政策工具,经过五年的实践,积极财政政策对中国经济的增长起到巨大的作用.但随着中国国债规模逐年增大,理论界和政府都开始担心过大规模的国债会带来不利影响,这种不利影响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国债规模偿债能力的有限性.国债规模过大,容易引发偿本付息危机.二是国债可能带来"挤出效应",排挤私人投资,反而不利于扩大总需求,从而背离积极财政政策的初衷.三是部分国债资金项目投向和效率不高,容易造成使用风险.因此有关国债规模是否适度,是否会引发债务风险,导致财政危机的讨论越来越引起理论界和政府的关注.关于这个问题,目前理论界大概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中国国债规模还在适度范围之内,不会引发债务风险;另一种认为中国国债规模已经过大,可能导致债务风险的爆发.作者总结各种观点,认为目前讨论的焦点集中在以下几个问题上:一是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作者因的扩张性国债政策是否应"淡出",相应地国债规模是否该随之压缩?二是中国目前的国债规模是否适度,还有没有发债空间?三是中国财政不可否认确实存在风险,那么这种风险是否是由于国债规模过大引起的,如果不是,那么是什么,应如何防范?该文拟就这几个问题进行探讨,得出国债规模是否适度的结论.该文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积极财政政策下对国债的基本认识.主要介绍了积极财政政策实施五年来中国国债规模现状,扩张性的国债政策的积极作用和局限性.并且探讨了积极财政政策的发展趋势,得出积极财政政策尚不能淡出,但着力点需要调整的结论.进一步得出国债政策的走向,即调整和优化国债使用结构,国家使用国债资金的着眼点转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并分析了国债规模的四个制约因素,主要是:社会生产力水平,金融市场发育状况,国家财政偿还能力,社会应债能力.第二部分:积极财政政策下对中国国债规模的实证分析.该部分的写作目的在于通过对中国国债规模的实证分析得出中国国债规模是否在适度的范围之内.为了论证这个问题,该章分三大块进行探讨:一是通过对中国国债指标体系的实证分析来论证国债规模的适度性.其中主要选取了居民应债能力、国债负担率、债务依存度、偿债率这四个指标进行分析,并与西方同类数据进行对比,仅从数据上似乎得出中国国债陷入了"财政债务重负和国民应债能力宽松"的悖论之中.就这个问题,作者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第一,中国财政管理体制和债务管理模式与西方国家不一致,某些指标其内在的含义并不完全一致,导致国债依存度和偿债率的高估.第二,中国理论界中认为我国国债发展时间短,另外还需考虑隐性债务、或有债务,实际国债负担率远高于名义国债负担率.作者通过对国债负担率分析得出不同的观点,认为中国国债负担率没有高到不可接受的程度.第三,目前正在使用的各项指标的国际警戒线数值知识经验数据,在运用国际警戒线时只能作为参考.二是从是否带来"挤出效应"来论证中国国债规模的适度性.作者对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政府投资和私人投资进行实证分析,得出中国积极财政政策下国债的发行没有带来挤出效应,并且具体分析了没有产生挤出效应的原因.三是从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的角度上论述中国的国债规模的适度性.作者从两方面论证了增发适度规模国债的可行性:国债市场在提供市场流动性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相当规模的国债市场对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具有重要意义.从上述讨论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发展一个规模适当,运作有效的国债市场,对建立有效的金融市场有重大意义.第二,存在一个不断增加国债而不必考虑清偿问题且不会引致通货膨胀适当的空间.通过以上三方面的分析,作者得出以下几个结论:第一,中国国债规模还处在适度范围内,还不存在较大的财政风险.第二,初步得出国债的适度性标准:只要债务负担率能保持相对稳定,或按照一种更宽松的标准,债务负担率能趋于稳定,不会无限制的增长国债的规模就是适度的.第三,中国目前存在的债务风险主要来自于国债结构中的不合理之处,以及国债资金的使用上.并且由于结构和使用不当又会制约国债规模的扩大.因此要加强中国国债的管理,进一步优化国债结构,提高国债的使用效率,同时逐步解决其它制约国债规模扩大的其他问题.第三部分:政策建议.根据对中国国债规模的分析结论,作者提出四个方面的建议.第一,调整国债结构,分散国债风险.包括调整国债的期限结构、丰富国债品种结构、调整国债持有者结构以及增加专项建设国债的比重;第二,调整国债资金的使用方向,提高国债投资效率.通过分析中国国债资金使用结构和使用现状,得出要从以下几方面来提高国债的使用效益:一是国债资金使用方向的总体方针;二是加强对现有国债资金项目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三是今后国债资金要为税制改革提供资金支持;四是投资重点是续建项目.第三,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是分散国债风险的有益尝试.第四,建立国债风险预警体系,加强对国债风险的监控.(注:该文所论述国债指内债,暂不包括外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