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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事件是当前我国政府面临的最重要的公共安全危机事件之一。随着各方面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转型期的矛盾凸显,利益失衡,公民正常的利益诉求渠道往往不畅甚或缺失,当前中国的社会矛盾的不断涌现,群体性事件呈现高发状态,数量逐年增多,规模不断扩大。对于党和政府而言,群体性事件的政治影响加大由于其涉及深层次的政治体制问题,其相应的管理难度也越来越大,如果不能把握好处理的分寸,本来已经显现的矛盾容易进一步激化,从而进一步影响到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因此,如何应对群体性事件,建构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完整流程和机制是各级政府特别是公安机关公共安全危机治理非常重要的工作环节。 公安机关承担着维护稳定的特殊职责,往往处在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第一线,是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主力军。但是公安机关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群体性事件,无法真正有效地解决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在此情况下,公安机关或民警便容易成为矛盾集中的焦点。因此,研究公安机关在群体性事件中的地位作用、预防和处置的原则方法便成为当务之急的工作。 本文首先分析了群体性事件的危机属性,进而分析了公安机关在群体性事件预防与处置中的作用和地位:公安机关是党委、政府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参谋和助手,同时也扮演着强制执行者、执法者、参与者和情报员的角色。 从群体性事件造成的严重后果来看,群体性事件的预防比处置更重要。只有在思想和工作上做好准备,制定完善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形成有效应对机制,才能在事发前化解矛盾,并且及时将群体性事件处理在萌芽状态。首先应建立相关情报信息收集网络,负责情报收集;同时提高信息分析研判能力,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处置预案。真正建立起群体性事件的预防机制。 现场处置是群体性事件治理的重要环节。为防止矛盾激化,公安机关在现场处置中要遵循如下原则:党的领导,依法执法;果断稳妥、保持震慑;慎用武力,惩办首恶;综合施策、分化打击;注意沟通,保持克制;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公布事实,引导舆论。并且要注意现场控制的原则和方法:迅速部署警力,维护现场秩序;果断处理,迅速平息;用警不用武;致服不致死;加强舆论引导,防止负面宣传;利用各种手段进行取证。 在处置的最后阶段,为防止事件死灰复燃,公安机关仍要做好善后工作,巩固处置成果。继续保持震慑态势;依法处理事件参与人员;敦促相关部门兑现政策;加强舆论引导;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处置能力。 由于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有时是不可避免的,为了预测和识别可能发生的危机,正确采取处置和善后措施,并尽量使危机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就需要建立一套系统、科学的危机管理机制,以此增强公安机关对群体性事件的危机管理意识和能力,使其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