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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对教育的需求日趋旺盛,人们对教育的支付能力不断增强。教育体制改革日渐深入,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呈现出多样化的变化趋势,民办教育获得了一定的发展并表现出不同于公办学校的办学特征和优势。这些变化,扩大了人们对教育的选择空间,并带来教育支出及其结构的变化。 本研究的关注点在于探讨教育选择对教育支出及其结构的影响。所谓“教育选择”,这里是指对教育服务及其提供机构的选择,既包括对学校类型的选择,也包括对学校以外其他类型教育服务的选择。本研究以家庭中父母对子女的人力资本投资的相关实证研究和教育责任在公私之间划分的有关理论及研究为指导,区分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三个阶段,考察教育选择特别是学校类型的选择对城镇地区家庭学生教育支出及其结构的影响,并讨论公办、民办两类学校的办学特征和办学定位。 研究的主要发现有: 1、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类型对学生的教育支出有显著影响:一是对学生总教育支出有显著影响,民办学校学生的总教育支出显著地高于公办学校的学生;二是对学生的教育支出结构有显著影响,民办学校学生的必需性支出显著地高于公办学校的学生,而在扩展性支出上则显著地低于公办学校的学生。通过这种比较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城镇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满足的是人们对优质教育资源和多样化教育服务的需求,即“差异需求”。 2、在高中阶段,不同类型学校的学生教育支出也存在显著差异:民办高中学生的总教育支出显著地高于公办高中的学生;而在教育支出的结构上,民办高中学生的必需性支出显著地高于公办高中的学生,而两者的扩展性支出不存在显著差异。通过比较分析可以认为,目前我国高中阶段的民办教育主要是吸纳了公办高中无法完全容纳的高中教育需求,是“过度需求”。 3、在高等教育阶段,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学生的教育支出存在显著差异,民办高校的学生在总教育支出、教育性支出和生活性支出方面都显著地高于公办高校的学生。民办学校的总体办学质量较低,而学生家庭的教育负担率也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