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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大型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在我国兴起并得到快速的发展。然而从工程项目实践中来看,传统的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即业主—总承包企业—分包商)均通过合同治理方式进行项目管理,致使业主对于分包商的牵制力不强,一旦出现分包商违约导致项目失败,就会出现风险回流业主的现象。现实中针对此种情况出现了一种业主—总承包企业—下属工区的项目治理模式来解决风险回流业主的问题。由此,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项目治理理论、公司治理理论为基础,运用因子分析、扎根理论等方法对该种混合治理机制进行深入剖析。最终得出业主与总承包企业之间的合同治理机制、总承包企业内部的科层治理机制,并通过二者的耦合得到了大型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的混合治理机制以及止逆风险回流业主的路径,具体内容如下:首先,以委托代理理论和项目治理理论为基础,通过文献梳理前人研究成果,依据项目的控制权配置、风险分担、报酬激励等,从合同治理中的内在机制与外在机制进行归纳分析。并根据理论分析结果设计调查问卷,运用因子分析方法对其进行验证,最终得到合同治理机制维度。其次,运用文献分析法梳理大型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内部的企业管理模式与方式,以此界定总承包企业和下属工区之间的“责、权、利”。通过机制设计、制度安排、合理授权等使总承包企业与下属工区之间形成有效的科层关系。最终得出总承包企业内部的科层治理机制维度。最后,以业主-总承包企业之间的合同治理机制、总承包企业内部的科层治理机制为基础,运用扎根理论方法对相关企业和人员进行访谈,构建出大型工程项目混合治理机制,并对其作用路径、治理策略以及治理的关键点进行了分析阐述,最终得出大型工程项目风险回流业主的两条止逆路径,即风险内化和风险自留。综上,本文通过构建大型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混合治理机制得到了止逆风险回流业主的两条路径。一方面,为项目治理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另一方面,为大型工程项目的业主与总承包商在工程实践中提供一个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