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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为公共数字文化资源供给提供了技术基础。作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任务,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供给的效能问题也逐渐成为国家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和实现公共文化治理目标的重点工作。2017年文化部印发《“十三五”时期公共数字文化建设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的重点任务,其中包括创新服务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提升服务效能。2019年文旅部印发《公共数字文化工程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提出了“开放共享、社会参与”和“创新驱动、突出效能”的基本原则。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其供给效能更关系着公众文化服务获得感、幸福感的实现。
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基于数字时代背景,借助信息网络,经由各类数据平台传送文化服务资源,促成公共文化服务共建共享,助力公共文化服务实现均等化、精准化供给。然而在供给实践中,仍然存在着供需难以对接、各主体合作不畅、服务效能受限等问题。因此,需要一个合理的制度安排,促进各主体之间有效合作,形成合力。致力于建立政府、市场、社会三维框架下的“多中心”治理框架,恰好能够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中的各行动主体提供制度和理论依据。
基于公共数字文化资源的供给背景与奥斯特罗姆的多中心治理理论,本文构建了多中心治理理论视角下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提升服务效能的研究框架。随后,以全国性和地方性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平台“国家公共文化云”和“南山文体通”为例,分析不同制度环境中平台的功能定位与实践机制,然后基于外部制度环境,探析供给侧所包含的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与需求侧的公众等多主体构成的“多元共治”模式如何提升文化服务效能。最后,针对数字文化资源多中心治理框架中存在的制度供给、可信承诺和相互监督诸方面问题,提出要通过构建理事会制完善多元供给、培养用户信息素养对接公众需求和加强制度建设形成涵盖多主体行为规范的完备制度体系,以构建供需主体间对接机制,形成围绕平台的政府公共文化机构、市场和社会主体之间的耦合,强化各主体之间的可信承诺与监督,提升公众公共文化服务获得感和幸福感。
本文通过多案例研究,对不同制度环境中的公共数字文化资源供给实践进行了分析与比较,以此探析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机制。这既拓展了我国公共数字文化资源供给实践研究,也丰富了效能研究的内涵与实践。
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基于数字时代背景,借助信息网络,经由各类数据平台传送文化服务资源,促成公共文化服务共建共享,助力公共文化服务实现均等化、精准化供给。然而在供给实践中,仍然存在着供需难以对接、各主体合作不畅、服务效能受限等问题。因此,需要一个合理的制度安排,促进各主体之间有效合作,形成合力。致力于建立政府、市场、社会三维框架下的“多中心”治理框架,恰好能够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中的各行动主体提供制度和理论依据。
基于公共数字文化资源的供给背景与奥斯特罗姆的多中心治理理论,本文构建了多中心治理理论视角下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提升服务效能的研究框架。随后,以全国性和地方性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平台“国家公共文化云”和“南山文体通”为例,分析不同制度环境中平台的功能定位与实践机制,然后基于外部制度环境,探析供给侧所包含的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与需求侧的公众等多主体构成的“多元共治”模式如何提升文化服务效能。最后,针对数字文化资源多中心治理框架中存在的制度供给、可信承诺和相互监督诸方面问题,提出要通过构建理事会制完善多元供给、培养用户信息素养对接公众需求和加强制度建设形成涵盖多主体行为规范的完备制度体系,以构建供需主体间对接机制,形成围绕平台的政府公共文化机构、市场和社会主体之间的耦合,强化各主体之间的可信承诺与监督,提升公众公共文化服务获得感和幸福感。
本文通过多案例研究,对不同制度环境中的公共数字文化资源供给实践进行了分析与比较,以此探析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机制。这既拓展了我国公共数字文化资源供给实践研究,也丰富了效能研究的内涵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