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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改到深处是产权。历经25年的探索,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终于走出了泥淖,最终确立股份制和现代产权制度的改革目标。这是我国选择市场经济发展道路之后改革理论的又一次重大突破。
以科斯为代表的现代产权理论认为,产权制度安排直接关系市场运行和经济效率,我国产权制度安排的不合理导致了国有企业的多级委托代理关系和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建立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设规范统一的产权市场,是解决国有企业出资人缺位、公司治理弱化以及国有产权在流转中流失等难题的有效制度安排。建立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必须坚持的改革方向。那么,如何充分认识和把握政府在推进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的职责和作用,从而为建立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建设规范统一的产权市场服务,将是能否完成现阶段国有企业改革任务的关键所在。本文将从产权与产权理论、产权视野下的国有企业改革、现代产权制度框架下的国有资产监管新政以及国有产权流动的重要制度安排等四部分来论述这一问题。
前言部分阐述了当前研究现代产权制度下国有企业改革与政府监管问题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结合我国理论界的研究成果和研究状况,提出了研究产权制度安排与政府监管的必要性。该部分还指明了论文的研究方法以及论文的创新和不足之处。
第一部分,从西方产权理论出发,介绍了以科斯为代表的现代西方产权理论关于产权的定义、产权的起源以及产权理论的主要内容,重点介绍了科斯定理及其发展;该部分还介绍了我国理论界以及政治法律层面关于产权的定义,并在现代产权制度框架下分析了我国国有企业现存的委托代理关系和公司治理结构问题。
第二部分,回顾了我国国有企业20多年来的历史沿革,根据现代产权理论和现代产权制度要求,从明确出资人、重建国资监管体制,推进股份制、实行股份多元化,解除社会负担、实行企业目标单一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
经营者激励机制以及开展资本经营、调整产业布局等诸多层面,分析了现阶段国有企业改革的路径选择。
第三部分,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建立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要求,明确指出了现代产权制度框架下,作为出资人代表和监管机构的国资部门履职的基本任务和总体目标。该部分指出政府监管机构的成立是产权制度安排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决定国有企业改革以及产权变革成功与否的重要保证。
第四部分,从产权流动监管层面谈到保证现代产权制度建立与实施的另一项重要的产权制度安排,即规范发展产权市场。回顾了我国产权市场的发展历程,介绍了目前产权市场业已形成的基本功能。该部分阐明发展产权市场始终离不开政府的作用,实行国有产权进场交易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国有企业改革中要坚持的一个原则。随着产权市场的发展创新,政府监管的思路和手段已经发生根本转变,尽管目前政府与产权市场的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但政府对产权流动和产权市场还存在事实上的监管约束,产权市场的转型更需要政府的积极作为。
由于现代产权制度的提出以及建立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毕竟是近两年的事,关于政府职责还是一个尚缺研究的领域,笔者只是根据自身工作实际作一些试探性研究。文中有诸多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推敲和探讨。笔者愿与对该问题感兴趣的各界人士共同努力,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做出微薄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