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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与“所有”都表示全部之意,但二者在句法、语义、语用等方面却存在很大区别。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句法、语义、语用三个平面的基本理论,综合运用描写与解释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静态描写与动态分析相结合等研究方法,对“一切”与“所有”在词性、句法、语义、语用等方面分别进行详细的描写和分析,进而比较二者在句法、语义、语用方面的异同,并对二者在不同句法位置上的互换条件进行分析。首先,“一切”的语法分析。在词性上,我们将“一切”归入代词,因其跟名词、形容词的语法功能有相似之处,而意义却具有极大的不定性,符合代词的特点;在句法上,它充当句法成分的能力相对较强,可以作主语和主语中心语、宾语和宾语中心语、定语、状语等多种句法成分,可以重叠成“一切一切”、“一切的一切”等形式,可以与“所有”、“任何”等相近的量限表达词和“都”、“这”等其它词语搭配使用;在语义上,“一切”所总括的对象可以有范围限制也可以没有范围限制,它侧重于总括事物的类别,但有时也会侧重于强调事物的数量;在语用上,“一切”的语用功能多样,有充当话题、主观化、突出强调等语用功能以及篇章衔接功能。其次,“所有”的语法分析。在词性上,“所有”与“一切”一样,语法功能与形容词、名词等词类相似,又不完全属于某一类词,在意义上具有不定性,因此也为代词;在句法上,它充当句法成分的能力相对较弱,大多作定语,可以重叠成“所有所有”等形式,可以与“一切”、“全部”等相近的量限表达词和“都”、“们”等其它词语搭配使用;在语义上,它侧重于对事物数量的总括,但一定语境下也可以是对事物类别的总括,“所有+数量短语作定语的名词”更能突显总括的数量;在语用上,具有充当话题、主观化、突出强调、语篇衔接等功能。最后,“一切”与“所有”的比较分析。在句法上,“一切”与“所有”都能单独作定语;都不能修饰表示单独个体意义的名词性结构;都能重叠、与其他词语搭配使用。二者的不同点有:“一切”可以单独作主语、宾语、中心语,“所有”几乎不能;“所有”可以修饰“数+量+名”结构的名词性短语,可以与“这些”组合,组成短语“所有这些”或者“所有这些+NP”,而“一切”则不能;在自身的重叠使用上,“一切”的叠用形式在句中大量存在,它可以充当的句法成分灵活多样,而“所有”的叠用形式不仅不常见,而且只能固定地充当某个句法成分;在二者的连用上,往往是“所有”修饰“一切”,组成“所有一切”或“所有的一切”在句中作多种句法成分,而不会出现“一切”修饰“所有”的情况。在语义上,二者都统指一定范围内的全部事物,重在合举,统指某个类别中的所有成员;二者所总括的对象是相同的,可以是人、事物,也可以是客观世界中的所有东西;“一切+NP”与“所有+NP”作主语表达一个命题时,是以“存在NP这种事物”为前提的。二者的不同点有:侧重点不同:“一切”侧重于总括事物的类别,“所有”侧重于总括事物的数量:语义范围不同:“一切”的语义范围较大,而“所有”的语义范围较小。在语用上,“一切”的主观性较强,往往表达一些附加的情感,祈使句、感叹句、反问句等主观性较强的句类,往往使用“一切”;“所有”的客观性较强,侧重于对一个客观事实的陈述。在互换条件上,当NP为可分类事物时,二者在定语位置上可互换;当由表领属或处所的词语来修饰时,二者在中心语位置上可互换;而在有些条件下,如受到语义限制或固定组合的限制时,则不能互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