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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作为一种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已经延续了几千年,直至十八世纪的欧洲启蒙运动,人们才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对死刑产生质疑,对其存废问题展开激烈论战。一本名为《论犯罪与刑罚》的小书成了这场轩然大波的缔造者,里面一些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观点至今仍被奉为经典。如今,限制和废除死刑的呼声愈演愈烈,世界上70%的国家都已陆续废除了死刑。面对不可阻逆的废除死刑浪潮,作为人口最多、死刑罪名最多、每年执行死刑人数也最多的中国又该如何面对?其实,中国的死刑问题不在于是存还是废,因为这个在学界已基本达成共识——应逐步限制直至废除死刑,并且经过两百多年的争论,学者们能想到的各种存废的理由几乎都已穷尽,故没有太大的讨论必要;真正的问题在于中国如何推进死刑废除的进程。为了寻求答案,就必须对中国的死刑现状有全面的了解。于是,本文搜集了大量的事实、数据,包括一些问卷调查结论,以及亲自对数千个死刑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并结合现行法律规定,得到了有关中国死刑的一个比较清晰全面的客观轮廓,进而展开对中国死刑未来走向的思考。
作为本文研究的出发点和支撑点,众多事实和数据贯穿整篇文章的始终。通过对这些客观结论的深入研究发现:中国的死刑问题远比想象的要复杂,若要最终从立法上废除死刑将会十分漫长。即便是试图逐步修改立法来限制死刑,或者在司法上减少死刑适用都显得困难重重。民意上的阻碍是一个原因,但死刑存废也不是民意可以决定的。在中国,之所以废除死刑很难实现,不仅仅是因为民意障碍和人道主义思想、人权观的匮乏,更重要的是程序正义、无罪推定、司法独立等法治理念的集体缺失,而当这种缺失已经发展为一种体制问题的时候,中国废除死刑的实现就更加显得遥遥无期。这种缺失并不只是普通民众的“专利”,更多的表现为公、检、法三大权力机关法治理念的普遍缺失。他们这种缺失的普遍性和一致性使得司法程序变异成另外一套特有的体制,成为阻碍死刑废除的最直接的关卡,是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
废除或者思考死刑废除问题,也许不应该局限于死刑问题的本身,有时需要超脱出该问题有一种全局的视野。死刑问题不止是死刑这一个问题,它背后其实折射了很多其他的制度和理念,这也是中国的死刑问题尤其不单纯的原因。往往制度问题只是表面,思想问题才是一切的根源。日臻完善的制度之所以收不到理想的效果,主要原因就是旧的理念还在,直接阻挠新制度的实施。死刑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而要解决中国的死刑问题也许需要“动全身只为牵一发”。其实,动全身之后才发现,原来被牵动的也不止是死刑这一发。
因此,若要推进中国死刑废除的进程,真的需要更多层面的思考和努力,需要制度和观念的双重变革。否则真会应了法国著名政治家巴丹戴尔先生的那句笑言:“中华民族和法兰西民族被认为在很多地方有相似之处,法国是西欧最后一个废除死刑的国家,中国该不会也成为亚洲最后一个废除死刑的国家吧。”1其实,不管是不是最后一个,如果中国最后真的实现了废除死刑,本身就是一个壮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