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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越来越多的外国电影,特别是英美电影作品涌入中国,并受到大众的欢迎。为了使大部分人能够欣赏外国电影,除了配音外,现在更为常见的是对字幕进行翻译。电影字幕翻译是比较新的翻译领域,其取得的成果有目共睹,然而,规范电影字幕翻译的理论尚未成熟,电影字幕翻译的质量还有待于提高。 本文尝试从德国功能主义的角度出发,对字幕翻译进行研究。主要分为五部分: 第一章为绪论部分,简要介绍国内外字幕翻译的现状,以及字幕翻译理论研究的具体情况。在国外,字幕翻译理论研究开展的较为广泛和深入,在翻译策略、翻译规范和质量控制等方面都形成了一定的共识和规范。我国在影视字幕翻译研究方面相对滞后,缺乏行业规范。目前市场上的翻译人员各自为政,翻译质量参差不齐,不利于字幕翻译的健康发展。因此如何确立字幕翻译的标准以及如何保证字幕翻译的质量问题也就成为一些理论家和实践者们讨论的焦点。 第二章为理论回顾部分,系统地介绍了德国功能主义的代表人物,以及各自的主要理论。作为第一代功能主义理论奠基人,莱斯最为著名的是她的文本类型理论。第二位代表人物弗米尔则在莱斯研究的基础上,创立了“目的论”。当翻译作为一种人类行为出现的时候,应当从行为理论的视角,从行为的目的出发作深入研究。第三位学者曼特瑞,基于弗米尔的研究成果,进一步完善发展了翻译行为理论。而第四位学者诺德,则针对前辈功能派翻译理论不足而提出功能加忠诚原则。这些理论,对于字幕翻译理论,具有极大的启示作用,而且与后面的论证部分,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第三章是有关字幕的简介。字幕作为一种特殊的文本形式,不同于文学作品,长期以来被学术界所忽略。因此,其研究理论也如凤毛麟角。本文引证的理论是关于莱斯的文本类型学中关于第四种文本视听文本的介绍。字幕文本的功能有:加深观众对电影理解;帮助听力障碍人士观看影视节目;同时,个性化的字幕语言,使电影作品中的人物个性栩栩如生。字幕文本最大的特殊性,在于技术上的数据规定,以及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性。本文也有关于这一点的详细叙述。语言上,字幕文本要求简洁,口语化,个性化,并具有即时理解性。 第四章是本文的实践部分。首先,作为一种翻译类别,字幕翻译要求不能超越字幕文本的各种限制。因此,本文接下来对字幕翻译的两种类型,配音和字幕进行了比较性分析,同时指出本文主要的论证重点在于字幕翻译。从功能主义视角,从导演,观众的意图及期待值出发,分析了影响字幕翻译质量的因素,得出如下结论: 根据德国功能主义的“目的论”,字幕翻译是有目的的行为。字幕翻译的主要目的是在时间和空间的制约下,向处在特定文化背景中的观众最有效地传达相关信息,使其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欣赏电影作品。为了实现字幕翻译的目的,翻译人员在具体的翻译实践中必须遵循相关的翻译原则,采取特定的翻译策略,此外,也不能忽略翻译过程中的文化现象。字幕翻译的常规任务是在时空制约之下,最有效地提供给观众能传达导演意图的最关联的信息。而每部电影的具体目的也各有不同,而这些又决定字幕翻译的策略。 根据翻译行为理论,字幕翻译是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在字幕翻译过程中,着重强调作为监督员与译本使用者导演的重要作用。导演的意图影响电影要达到的目的,对译者来说,同样有不小的启发作用。 影视字幕翻译的最终目的是辅助观众观赏影片,观众可以在耗费相对最小的认知努力,而译者得以实现翻译的最佳质量和最大限度的读者接受效果。功能理论强调读者反应的重要性,把译语读者对译文的反应作为决定译文翻译质量的标准,这正是影视字幕翻译尤其关注和决定其成功与否的关键。 以上的理论铺垫,为字幕翻译的实践指明了具体方向,总结得出最重要的四点原则:简略、即时理解、角色个性以及情感激发。这是字幕译者工作的最终目的。而译者则可以通过一系列的翻译策略来实现。本文将目前一些文献中所提出的策略予以归类总结。根据功能主义目的论的原则,文本的翻译应该以目标语地区观众为核心,因此英语电影的汉译,应当采取归化策略而非异化手段。根据对英语原文内容保留的多少,按程度由多到少依次是:直译法、诠释法、缩减法和省略法。此四种方法,基本涵盖了目前的各种字幕文本翻译策略,而且以实现前文提出的字幕翻译四原则为目的,是对字幕翻译创新性的总结。 第五章是本文的结论部分。概述全文的主要内容、意义以及局限性,并指出本选题今后的研究方向。 鉴于作者理论积累时间较短,实践经验不足,且限于论文篇幅所限,本文不足之处甚多,且缺乏深度和广度。希望在以后的研究中,能够有所提高。同时希望,今后能有更多学者致力于字幕翻译这一被学术界所忽视的领域,建立起更为系统的、完善的、成熟的关于字幕翻译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