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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与21世纪之交,在我国义务教育体制从“人民办”向“政府办”转变的背景下,由于教育体制转变与公共教育保障制度变革不同步,农村义务教育普遍出现了拖欠教师工资、公用经费短缺、学校校舍倒塌危及师生安全等公共教育治理失灵现象,山东省创新教育督导制度,监督各级政府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加快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本文以此为背景,以山东省教育行政督导制度创新实践为案例,借鉴国外教育督导、新制度经济学和西方新公共管理理论,探寻我国教育行政督导制度创新的基本路径。 本文共分六个部分。 引论部分,主要阐明了选题研究背景,介绍了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论述了选题研究的价值和意义。 第一章分析了本研究涉及的主要概念,认为“督政”和“督学”都属于教育行政行为,是对教育工作的行政监督,都具有强制性和指导性;对我国教育督导研究文献进行了综述,我国教育督导的发展方向不是从“督政”转向“督学”,而是在坚持“督政”为本的同时,加强“督学”;介绍了国外教育督导的经验,行政监督是国外教育督导的共同本质,法治化是国外教育督导的法源基础,从督政走向督学是国外教育督导的共同趋势,专业化是国外教育督导的突出特点。 第二章阐述了教育行政督导制度创新的理论分析框架,提出了公共性是教育行政督导的价值基础,教育行政督导是为了防范公共教育政策失败、强化政府教育政策绩效评估、保障公共教育利益最大化而做出的一种制度安排。 第三章综述了山东省对市级政府教育督导制度创新的实践及其成效,概括分析了山东省教育督导制度创新的八个特点,即教育督导是政府行为、首次依法启动对市级政府教育综合督导、坚持水平评估与发展性评估相结合、用事实和数据说话、验证法——大规模督导科学方法的探索、首次向社会公布各市教育投入水平、协同督导——扩大教育督导的合法性、制度化——连续的不间断实施。 第四章探讨了我国教育行政督导制度创新的方向,从教育行政督导是中国教育督导的突出特色出发,探讨了如何完善教育行政督导的法源基础、确立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在教育行政体制中的独立地位、建立和完善国家教育督学任职资格制度等,提出了基于公共利益的教育行政督导指标体系设计方法,实行基于教育行政督导的教育问责制等。 结语部分对创建有中国特色的教育行政督导制度进行了展望。教育行政督导制度仍然是一种短缺的公共产品,制衡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公共教育利益博弈,必须尽快完善我国教育行政督导制度,形成决策、执行与监督相协调的国家教育行政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