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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个中国读者而言,美国南北战争后对于黑人的安置方式令人感到疑惑。在打着“解放黑奴”旗帜下进行的南北战争以北方军队的完全胜利而告终结后,联邦政府在掌握了大量土地的情况下,没有把土地无偿分给为了解放战争浴血奋战的黑人,而是以归还土地给原南方种植园主、以及拍卖、售卖等其它方式将土地分割处理掉。这导致了400万解放黑人中的大部分在获得“自由”后生活质量等同奴隶甚至不如奴隶。但是更加让人感到困惑的是,尽管黑人的生活状况更趋恶劣,大规模的抵抗运动却从未在南北战争后发生。 通过史料的梳理和逻辑的分析,本文提出的问题视角是,将黑人在战争后迅速得到的政治权利,与他们甘愿忍受的无地的贫困生活关联起来,这样一种可以让黑人通过政治手段诉求权利愿望的渠道是不是,并且以怎样的具体运作方式,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改变或缓解了被压迫者的反抗方式;同时,如果没有19世纪末随着经济发展而急速兴起的城市化等其他历史因素的影响,如果没有“自由”、“权利”等美好的“宪政”话语对人心持久的笼络,如果没有法治、普选等“宪政”体制的内在支撑,这样一种缓解效果又能否得以产生和持续下去。 由于视野、问题意识与方法论的不同,本文对“黑人为什么没有获得土地”的历史解读区别于美国学界,并且可能将美国黑人的这一历史遭遇与“宪政”的发展模式、美国社会在今日面临的无法克服的矛盾、近代中国的历史乃至今日中国社会面临的危机勾连起来。本文试图展现的是一个被美国学界不愿正视的历史:“宪政”能够发展至今,有赖于各种历史因素的“共济”;这其中包括了许多因“政治不正确”而被美国学界有意或无意忽略掉的历史因素;由于历史的原因,导致了美国发展模式对中国社会具有巨大的吸引力,但倘若中国无视那些对美国“宪政”的发达至关重要的历史因素,那么“借鉴”将可能产生别样的历史结果。中国近代动乱的历史与近日社会的危机皆渊源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