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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增加贫困人口对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对卫生服务的利用,担负着弱势群体和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责任。由于贫困群体的医疗救助政策正处于探索和总结经验的阶段,因此对贫困群体医疗救助制度的研究将会推进贫困群体医疗救助政策的完善和发展,并且能够为贫困人口的就医问题提供可行性参考意见。重庆市是较早实施贫困群体医疗救助制度试点的城市之一,也是医疗救助工作得到民政部表彰的典型城市,重庆市农村“三明治”式的医疗救助模式被广泛认可和推广。但是,在研究中,也发现了重庆市城乡医疗救助模式的差异,这个差异背后的意义就是是否要与主体的医疗保障制度相配合才能有效发挥医疗救助的作用和效果,这就是本研究提出来进行讨论的问题。本研究的目标就是要通过对重庆市城乡医疗救助效果及其差异的分析米解释医疗救助需要与主体的医疗保险制度相结合,才能够极大的提高医疗救助制度的效果与作用,并且在其中寻找结合的途径。
本研究对重庆市实行医疗救助政策以来在城市地区和农村地区产生的效果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后,发现城乡医疗救助的效果在医疗救助对象的政策反应性、医疗救助政策的利用情况及医疗救助政策的防贫效果三个方面出现了较人的差异,农村的医疗救助效果在这些方面都优于城市。对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这一效果差异进行分析后,发现影响城乡医疗救助效果的主要因素是城乡医疗救助与主体医疗保险制度之间在资金衔接、服务联系及管理联系上存在较大的差别,而这都在于医疗救助有没有和一个主体的医疗保险制度相结合来发挥作用。农村医疗救助政策借助丁新农合这个基本制度进而在各方面发挥了更大的作用,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独立运行,没有借助于一个基本制度由此效果就比农村地区差了许多。因此建议医疗救助的发展要与主体的医疗保险制度在资金、服务与管理上面相结合,特别是城市要与即将建立的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有效的链接,才能更有效的发挥这项制度的政策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