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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20-30年代,中国农村日益衰落破产,由此导致了一场规模宏大、范围广阔的乡村建设运动。新桂系在广西进行的乡村建设发生于乡村建设派最为活跃的时期,是全国乡村建设运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新桂系的乡村建设实践有许多有别于其他乡村建设派的独特做法,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创办广西新民团,利用民团组织来推动乡村建设各项事业的进行,取得了令全国各界人士刮目相看的成绩。
新桂系的广西新民团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准军事性民众组织,而且是一个兼具军事、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多种功能的全民性组织,在新桂系的乡村建设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其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在乡村执行警察的职能,使乡村治安好转,同时为部队提供训练有素的兵源:第二,使基层组织严密,加强了行政效率。自民团建立,广西一切政令都能行得通,而且迅速地落实。第三,通过民团组织来进行公共造产运动,如实行公耕、设立农村仓库,造公有林,挖公共鱼塘,修路等,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第四,利用民团推广教育,使广西农民识字率增加,而且民族意识与国家观念都大大提高。
总之,广西新民团使新桂系有序地控制了乡村社会,提高了新桂系在乡村社会的组织动员能力,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广西乡村社会现代化因素的积累。但同时,新民团的军事化组织性质使广西乡村建设带有强烈的军事色彩,这种军事化强制性动员模式的乡村建设具有一定的负面效应,如以民团为动力的社会动员方式违背了客观经济发展规律,新民团的阶级属性使其无法进行彻底的社会变革,浩繁的民团开支使人民的负担加重,等等。造成新民团这些局限的因为,是新桂系的地方性军阀性质决定了广西新民团本质上是维护新桂系军事割据统治的工具。同时,广西新民团强烈的军事性质使得它所推动的乡村建设被严重武化,在很大程度上背离了乡村建设的原则精神。